焦點速遞 (粵語) 2008年7月5日(15分鐘)

焦點速遞 (粵語) 2008年7月5日(15分鐘) 焦點速遞 (粵語) 2008年7月5日 (15分鐘) 在6月28日和29日,其中兩家媒體《僑報》和《明報》,分別刊登了一些中共幫兇向紐約州眾議員楊愛倫和市議員劉醇逸處“投訴”的消息。這二位華人議員公然為破壞美國法律的中共幫兇撐腰,引起一片譁然,被形容為是繼中領館總領事彭克玉承認在幕後操控的電話錄音曝光後,另一次華人政治震動...... 新唐人粵語時事節目 焦點速遞 2008年7月5日 (15分鐘) 紐約華人議員動態根據詹姆斯通(Jamestown)基金會的報導,在美國的四家中文報紙--世界日報,星島日報,明報以及僑報中,有三家直接或間接地受到中國大陸政府的控制,而第四間種雖然是臺灣辦,也因為利益問題屈服於北京政府的壓力。在6月28日和29日,其中兩家媒體《僑報》和《明報》,分別刊登了一些中共幫兇向紐約州眾議員楊愛倫和市議員劉醇逸處“投訴”的消息。這二位華人議員公然為破壞美國法律的中共幫兇撐腰,引起一片譁然,被形容為是繼中領館總領事彭克玉承認在幕後操控的電話錄音曝光後,另一次華人政治震動。FOOTAGE 片段到底這二位美國民選議員的做法是否符合美國法律和美國的價值觀,我們可以從幾方面分析。混淆美國價值觀美國《紐約郵報》6月30日報導,美國布魯克崙檢察官準備以仇恨罪調查起訴用鐵車鎖襲擊法輪功學員約翰‧于的邱維。而同一天,這位涉嫌犯有群體滅絕罪、仇恨罪的中共幫兇,包括襲擊法拉盛員警而被捕的隨志傑、都得到了市議員劉醇逸的接待。劉醇逸這種混淆美國價值觀的做法,法拉盛社區的人士是怎樣看呢。據傳多名市議員明確告訴法輪功學員,由於劉醇逸是華人,關於法輪功的議題,都認為他是“行家”,都會問他的意見,也表示想幫法輪功發聲,但他卻從中或明或暗地阻撓,甚至誤導造謠,散佈中共誹謗法輪¥-c的謊言。到底傳聞是否屬實,希望有知情的人士或議員可以挺身而出做證。言論自由報導中楊愛倫聲稱,“在美國每個人都有言論宗教的自由,但是如果濫用言論自由而造成傷害,其受害者可以向有關部門投訴。”並稱,“前些時間每週只有兩天在法拉盛的家中,但是無論讀書和休息都受到幹擾,幾乎讓她精神崩潰。”對於楊愛倫的講法,很多人認為法輪功根本沒有濫用言論自由對其他人造成傷害,相反,法輪功是受害人,是被干涉言論和信仰自由的一方。評論家伍凡指出“這麼多年來,法輪功都沒有影響到你楊愛倫的生活,現在中共在攻擊法輪功的時候,你就跳出來說,影響你的生活。到底是那些攻擊法輪功的暴徒影響你的生活,還是法輪功影響你的生活?這個基本事實都不清楚,那還不是問題嗎?!”報導中劉醇逸就聲稱,“媒體有言論自由,但是不能對被報導人進行侮辱、歪曲和恐嚇,”並表示要幫中共幫兇爭取“居民自由安全出門的權利。” 聽起來似乎行兇者要爭取安全的權利,對於這點,我們聽聽律師葉寧的看法。FOOTAGE 片段舉一個美國司法實例:9.11紐約遭到恐怖攻擊時,曼哈頓有二個人站在街頭為恐怖攻擊拍手叫好,當際遭到警員逮捕。在法庭上,這二個人都以“言論自由權”為自己辯護。紐約的二名法官當庭剝奪他們“言論自由的權利”,並以煽動叛亂罪,判他們入獄服刑。如果查看美國的法律,都是反對共產主義的,按上述的案例,中共幫兇在支持共產主義這個問題上,在美國很可能是喪失了言論自由的權利。FOOTAGE 片段劉醇逸6月30日在辦公室接待法拉盛事件中的中共幫兇和暴徒,接收中共幫兇抱怨在街頭辱罵、毆打法輪功學員的圖片被媒體曝光的投訴。有評論認為這點才是整件事的關鍵所在,因為當FBI掌握這些情報後,汲及中共在法拉盛勢力可能被連根拔起的問題。美國法律是怎樣講呢。紐約警察局的格瑞姆派爾警官(Lt. Grimpel)說,紐約法律規定任何人都有在公眾場所(街上)對其他人照像的自由。不能禁止別人對他照像。另外,根據媒體版權法律條例,記者有在公開場合攝影的自由,媒體對自己記者在公開場合下拍攝的新聞圖片和風景圖片擁有版權。也就是大紀元時報刊登這類圖片是合法及受到美國法律的保護。FOOTAGE 片段劉醇逸向社區宣佈在6月30日下午5時到8時,公開接受媒體採訪和公眾投訴,但在新聞會開始前表示,他只能回答“好媒體”的問題,到底那些才是他心目中的好媒體?同時幾十名法輪功學員來投訴,經過一個多小時的等候,作為民選官員的劉醇逸居然拒絕和法輪功學員見面,但一些中共幫兇就紛紛被接待進入辦公室內。FOOTAGE 片段事件當中會否帶有岐視行為。律師葉甯表示,美國的民選議員在傾聽到訪選民意見時,不能有所選擇,也不能有歧視一方的表現。如果其選擇傾聽的“訪民”是有證據證明用鐵器打人或叫囂對某一種族或團體實行“滅絕”的中共幫兇,而且在眾所周知中共在向美國輸出對法輪功的種族滅絕,而這些人自稱代表在美國非法的中共時,美國議員仍選擇代表其利益時,這些議員即將出政治醜聞。法輪功學員在二位議員辦公室外抗議他們袒護中共幫兇,分別得到接見。我們看看與楊愛倫的對話過程。FOOTAGE 片段剛才楊愛倫提到要求警方在她插手這件事之前,不要抓人。有評論認為楊愛倫的這種做法,嚴重違反了美國“三權分立”的原則。她屬於立法機構,不能操控行政機構的行為,沒有權力指揮109分局。律師葉甯指出,“楊愛倫是在利用軟力量,利用其政治力量影響行政機關,想要做本來不歸她管的事情。這是越權。也說明政府機關存在一股親共勢力。”劉醇逸、楊愛倫和109警局三方共識之說。6月29,30兩日,美《僑報》,《明報》和《星島日報》報導了劉醇逸、楊愛倫和109警局三方共識之說。《僑報》報導稱:“楊愛倫表示,她和市議員劉醇逸、109分局已經達成共識,不會給佔用鬧市區的集會頒發許可。”根據美國的法律,任何團體都有權利申請任何公共場所的集會,不應該針對任何團體採取歧視性的限制。在公共場所申請集會許可和發放集會許可,採取先來先辦、先來先發的原則。大華府及紐約律師葉甯表示美國法律保障公共場所集會的權利,議員無權干涉行政機構的決定,議員若濫用政治資源,可能觸犯法律,可提出聯邦訴訟。法輪功聯繫集會場地的負責人杜小華女士就此事進行核實。109局負責此事的官員答復如下:對任何個人和團體申請和審批(集會)的手續都是一樣。警方不知道有三方共識的事情。警察局都是按照一貫的程式在做。任何人有問題可以打電話去109警局核實,澄清。而就在7月2日,楊愛倫和劉醇逸不約而同的同意自5月17日以來首次和法輪功學員對話,兩人在對話中都指出,僑報關于不頒發集會許可的報道不實。FOOTAGE 片段真正動機從報導中分析的問題,背後的美國法律依據,可能作為議員的楊愛倫和劉醇逸比我們更清楚。為甚麼在可能干涉美國的行政和司法,違反美國的憲法和美國的立國精神,影響政治前程前題下,明知故犯,很多人希望美國政府能找出答案。不過對於熟識中共的人士,他們也有他們的理解。中國反政治迫害同盟主席劉因全接受大紀元採訪時表示,這兩個議員公然跳出來,也說明中共前段時間在法拉盛挑起的暴力攻擊已經失敗,不得不拋出第二梯隊的棋子,血本都拋出來了,把隱藏很深的統戰棋子都暴露出來了,傾巢出動。同時也證明法輪功學員、大紀元、退黨中心有理、有力、有據、有節的揭露中共及其幫兇,做得很好。這次兩個議員還會敗下陣去。中共做任何事情,一做就是個敗事。中共盡做敗事。今集時間又到了,法拉盛事件發展會怎樣,我們會繼續追縱,再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