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聞】滬大火受害者不接受政府賠償方案

【新唐人2010年11月29日訊】上海大火已經過去14天了,死難者的賠償方案成了公眾聚集的焦點之一。儘管上海當局公布了賠償方案,但死難者的家屬表示不接受政府提出的賠償方案,並質疑賠償金額如何確定?誰將為此埋單?

上海大火“頭七”之後,23號,上海當局公布,遇難人員每位將獲得約96萬元賠償和救助金。不過,上海市民吳女士認為,當局是在民意的壓力之下才公布賠償方案的。

吳女士:“頭七”因為20萬市民進行無聲的弔唁活動,無形當中給政府很大的壓力,由於頭七這種自發的行動,都出來以後,政府可能覺得有點壓力,所以它馬上就開新聞發佈會了,把這個賠償的金額、尺寸都公布了。

25號,當局公布了賠償和救助金的具體構成,其中事故責任單位將承擔65萬元的一次性死亡賠償金。但到目前為止事故責任單位還沒有確定。

26號晚上,上海火災事故中17戶受害家庭,包括28位遇難者的家屬和其他受害家庭代表,在安置災民的一家酒店裡,自發組織召開了“11.15受害者家屬”聯合會議。

會議話題主要是針對上海當局在災後處理問題上,至今沒有給他們一個“負責任的說法”。

與會者認為,在沒有進行協商談判的基礎上,政府單方面直接對社會宣佈每個遇難者獲賠償金的決定,是對當事者的不尊重。

死難者家屬張先生表示,政府給出的方案過於簡單,很多東西沒有顧及到,賠付金額低,他們不能接受。

張先生:“我母親是一個退休教師,她每個月的退休工資加在一起,如果按照現在人的平均壽命的話,而且現在工資逐年逐年的增長,按照目前的現狀,我母親60多歲,能拿到 80歲,就是這個也已經超過了它的賠付額度了啊。”

聯合會議的與會者提出,所有善後處置、賠償事宜的最重要的前提和依據之一,是事故責任的認定。

張先生:“我覺得它首先要責任要認定阿,它目前責任還現在還不認定,它不認定就公布這個非常粗的,非常不合理的一個方案,我覺得這是不對的,你對我們來說是不公平的。”

26號,中共官方宣佈,逮捕了13名包括原靜安區建設總公司法定代表人、總經理董放,原上海佳藝建築裝飾工程公司法定代表人、總經理企業黃佩信等在內的嫌疑人。

張先生認為,這起火災事故上海政府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張先生:“我們認為這個不單單是一個企業或者是一個個人的責任,它應該是由等於說政府的機構在裏面應該是有相當的責任的,它如果沒有責任,不可能發展到這樣的一個後果,不管是體制上也好,或者管理上也好,這個肯定是已經跟政府的某一些做法上,影響到,才出現了這麼一個後果。

聯合會議的與會者表示,28號下午兩點,在火災現場的路口有上海大火遇難者“二七”紀念活動,並希望社會各界繼續關注和參與。

新唐人記者秦月、周天採訪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