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澤民身世:從漢奸到黨魁

【新唐人2011年7月7日訊】對於江澤民死亡的消息,目前中共官方沒有承認,也沒有否認,但是大陸網民呼籲要放鞭炮慶祝,江澤民為何會被民眾如此反感,我們來看看他的生平介紹。

江澤民身世簡介

人物背景:從漢奸到黨魁

1926年8月17號江澤民在江蘇江都縣出生,父親江世俊是偽汪精衛政府宣傳部副部長,江澤民自稱13歲過繼給已去世的六叔、中共地下黨員江上青,江年青 時就讀於偽汪精衛政府的中央大學。

   

89年6.4,中共派軍隊進京鎮壓,時任上海市委書記的江澤民對上海學運的強硬做法得到鄧小平的賞識。中共13屆4中全會,江澤民被定為中共中央總書記, 開始了所謂以江澤民為核心的中共第三代領導,直到2002年下臺。 

    

江澤民上臺後,開始逮捕和監禁參與「六四」的民運人士和學生,限制言論自由。1998年,江授權建設用於封堵互聯網、監視大陸網民的「金盾工程」,

   

99年4月25號,萬名法輪功學員因政府職能機關的不公對待而到國務院信訪辦上訪。法輪功學員的平和、理性和良好的秩序使他感到威脅。6月10日,他敦促 成立凌駕於中國憲法和法律之上的「610」組織。7月20日,在江的強力推動下,中共開始了對法輪功迄今已經持續了12年的鎮壓。

   

江澤民直接給「610辦公室」制定了鎮壓法輪功的政策:「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殺」、「不查身源,直接火化」。這 一政策導致中國各級政府機構和公安機關對法輪功學員的不顧及法律、人權和道德良知的任意處罰,包括開除公職、高額罰款、綁架、勞教、強行洗腦、奴工、監 禁、強制精神病院關押、以及在關押期間形形色色的酷刑折磨,甚至軍隊和地方醫院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牟取暴利。

  

據民間統計,到現在已有3400多名法輪功學員被當局迫害致死,數十萬人被勞教判刑,流離失所者更不計其數。

 

法輪功學員根據國際法和所在國家的法律以「群體滅絕罪」、「酷刑罪」和「反人類罪」起訴江澤民,並在20多個國家和國際組織立案。

  

在江任職期內,中俄簽訂邊境條約,沙皇俄國以不平等條約強佔的100多萬平方公里的土地被劃定給俄國,江被民間和海外中文媒體指責為大賣國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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