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人宣言》民團籲兩岸人權對話

【新唐人亞太台2013年4月25日訊】從2008年馬政府上任以來,兩岸交流以先經後政為基調,未來還可能觸及到政治對話,但兩岸公民人權對話卻不曾納入交流,有民間團體發起人權憲章,還明確列舉人權早收清單,希望兩岸交流能納入人權議題,他們也說,發起的自由人宣言並非只是一紙文件,更希望能成為兩岸公民對話運動的起始點。

提出四千多字的《自由人宣言》,台灣守護民主平台學者,為兩岸交流提出人權總路線,明確列舉兩岸人權交流的短中長期目標,近期包括,兩岸互設辦事處,應納入探視權和委任律師權,呼籲中國政府批准《公民與政治權利公約》,完備雙方加入國際人權體系的程序。

兩岸協議監督聯盟召集人 賴中強:「(對中)有一些主張包括,實行司法獨立、建立違憲審查,廢除政法委員會,在言論出版自由方面,要求廢除網路監控,廢除內容審查,廢除各種審批制,開放報禁,黨組織退出媒體。要求要保障人身自由,徹底翻修《刑事訴訟法》,廢除公安居留與勞動教養制度。」

清華大學人社院客座助理教授 王丹:「你兩岸之間對談,不能只是兩黨之間,或者兩邊的白手套,海基會海協會,就是台灣應該有一個,比較有代表性的,或者通過某種程序取得一定代表性的,能夠代表公民社會的團體,直接上桌子,直接進入到這種談判過程。」

強調公民對話、落實人權保障,兩岸才有真正和平的可能。除了呼籲政府正視,民間團體也不放棄。

台灣大學政治系副教授 黃長玲:「你在沒有人權的基礎之下,這個和平,或是和平協議,坦白說是非常非常的空洞。」

中研院社會所副研究員 吳介民:「中國有沒有民主化,或者中國有沒有人權變成一個日常生活的準則,它絕對影響到它行為的文明性,以及對待台灣的方式。」

台灣守護民主平台會長 徐偉群:「要去說服、實現這個人權清單的工作,當然是辛苦的。但是這是不得不走的路啦,也就是說我們其實沒有悲觀的權利。」

沒有悲觀的權利,台灣走過數十年民主路才有今天,現在也將以相同的堅持,凝視當前的中國。

新唐人亞太電視 林嘉韋 張芝瑄 台灣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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