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高院判愛國同心會長道歉賠償法輪功

【新唐人亞太台2014年1月29日訊】以周慶峻為首的愛國同心會,長期在台灣詆毀、攻擊法輪功與法輪大法學會理事長張清溪。日前,台灣高等法院判處周慶峻應賠償張清溪新台幣20萬元,並應在中國時報、聯合報上刊登對張清溪和學會的道歉啟事,同時移除愛國同心會網站上被判決應移除的網頁文字,以回復台灣法輪大法學會和張清溪的名譽。

台灣法輪大法學會理事長、台大經濟系教授張清溪,長期遭受愛國同心會周慶峻等謾罵詆毀,高等法院1月9日做出二審判決,要求周慶峻「金錢賠償20萬元」、「登報道歉」、「移除網頁的誹謗文字」,其中金錢賠償可立即執行。

台灣法輪大法學會理事長 張清溪:「引起一般人對法輪功的仇恨上,他(愛國同心會)事實上是全面性地希望挑撥離間,希望製造一些衝突,很高興說,法院在這方面,有比較好的這個判決,但是我們希望還要更強一點,特別是在網頁上的移除,我認為應該更全面性。」

值得注意的是,判決要求周慶峻必須刊登道歉啟事,規定分別在聯合報和中國時報,以四分之一版面,向社會大眾坦承過去辱罵文字的傷害,用「愛國同心會長」的名義向張清溪與法輪大法學會嚴正致歉。

台灣法輪功人權律師 朱婉琪:「中共在中國大陸,利用媒體來造謠、污衊法輪功,台灣高等法院判決,被告周慶峻,要在中國時報和聯合報上登報道歉,我想這個事情,這個判決本身意義非凡。」

除了賠償道歉,張清溪另外還提出刑事誹謗,控告周慶峻公然侮辱罪和加重誹謗罪,台北地檢署也已在去年4月起訴。

台灣法輪功人權律師 朱婉琪:「101還有故宮等景點上面,繼續騷擾法輪功學員,甚至阻礙陸客拿法輪功學員的這個真相材料,因此在刑事誹謗案當中,我們會繼續向法院要求從重量刑。」

朱婉琪指出,過去台北地院對周慶峻攻擊法輪功學員的刑事案件判決太輕,導致周慶峻近年仍舊在景點辱罵法輪功學員,阻止陸客拿取法輪功資料。朱婉琪說,目前同心會網站上許多誹謗文字仍未移除,因此考慮上訴。

新唐人亞太電視 高健倫 陳真 台灣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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