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法》變身《反間諜法》 為新法讓路?

【新唐人亞太台2014年8月28日訊】繼續關注中國司法惡況,大陸的《國家安全法》,現在可能要更名為《反間諜法》了,採用更模糊的定罪定義,對此,我們採訪了哈佛大學高級研究員 楊建利,他擔憂,之後還會有新的惡法出台。

中共國家安全部長本週一宣布,《國家安全法》準備改名為《反間諜法》,原法案中,涉及反間諜的內容不變,但將把國安機構的職責,從維護 「國家安全」,修改為「反間諜」,其他條款,也會進行文字調整,不過原《國安法》中的第四條,描述甚麼是「危害國家安全」的5種行為,將被全部刪除,取而代之的,是對間諜的籠統定義

哈佛大學高級研究員 楊建利:「修改《(國家)安全法》強化反間諜職能,說明安全部門的職能有所改變,主要是把國家安全部門針對於,國內的一些職能給削減掉了,而這部分只能常常是針對政治異議人士的。」

專家猜測,舊《國安法》改名,就是要為還蓋面更廣的新法讓路 。

哈佛大學高級研究員 楊建利:「實際上這(多數)都屬於行政權,行政權集中在一個人手中,這在民主國家也是這樣,關鍵是行政權力的集中,要有其他權力的制衡, 問題是中國如果沒有,立法權和司法權的制衡,沒有言論的監督 老百姓參政的空間,對政府進行制衡的話,那麼無論你怎麼弄,都是有問題。」

中共刑法中,所謂的「危害國家安全」罪,主要是按照原有《國安法》的定義,擴展而成,根據現有資料顯示,2012年被以這一罪名逮捕的人數超過1000人。

新唐人記者 林瀾 紐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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