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買賣、出國移植器官 恐囚5年

【新唐人亞太台 2015 年 06 月 10 日訊】到國外移植非法來源器官,返台後將有牢獄之災。立法院修改《人體器官移植條例》,增訂民眾若到國外移植買來的活體器官,最高將處五年有期徒刑,及一百五十萬元罰金。另外,死刑犯器官捐贈也將走入歷史,衛福部將在新制中明定,不得使用死刑犯器官,新制最快下個月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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