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東生被判15年 只因受賄? 熱點互動(1410)

李東生被判15年 只因受賄:週二,原中共610辦公室主任,公安部副部長李東生被判刑15年。陸媒指李東生為周永康「窩案「中的重要一員,然而在其2009年被突然調任公安部副部長之前,從未有過政法經歷。而其更為人熟知的,是在央視任職期間向中共高官「進貢」美女。李東生的陞遷之路憑藉何力?陸媒稱李是「周永康手中的一枚利器」又是何意?其在震驚中外的自焚偽案中又扮演了甚麼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