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傳投資中嘉案 投審會退回NCC重審

投審會執行秘書張銘斌 說明審查中嘉案結果

【新唐人亞太台 2016 年 09 月 20 日訊】遠傳併購中嘉案,經濟部投審會今天(20日)表示,委員會決議緩議,並退回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重新審議。

投審會執行秘書張銘斌表示,因為遠傳是主要出資者,而且將「以債作股」實質控制中嘉系統,有規避現行有線廣播電視法第10條限制的疑義,違反黨政軍不得投資媒體的規定,所以退回NCC重審。

至於中嘉案是否違反有線廣播電視法第10條,仍應由主管機關重行審查並認定。

今年1月27日,NCC以附帶20項承諾條件,同意摩根士丹利與遠傳合作,以745億元收購中嘉網路全部股權。

遠傳電信股份有限公司攜手摩根士丹利亞洲私募基金(MSPE Asia)策略聯盟,以持有子公司債權方式間接入主中嘉,公平會去年底附帶條件通過,今年1月27日,NCC也以附帶20項承諾條件,同意摩根士丹利與遠傳合作,以745億元收購中嘉網路全部股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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