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上24天班不違法?彈性工時有這些要求

【新唐人亞太台 2017 年 03 月 22 日訊】新版勞基法上路!但是,從民國85年延續下來的四周彈性工時制度,卻被發現,可能讓勞工連上24天班,遭立委質疑是血汗條文。今天,勞動部長林美珠備詢時強調,四周彈性工時,有非常嚴謹的審查程序,還必須經 個別勞工同意。

國民黨立委 蔣萬安 VS. 勞動部長 林美珠:「這個不是血汗條文」「要不要解決連續工作24天的問題,部長,請回答要不要解決,部長立場跟態度」「好,我們在勞資諮詢委員會的時候,我們會嚴格要求,如果你是採了這樣彈性工時制度,盡量,我們就希望他注重員工健康,休息日就不要讓他再上班了。」

好,新勞基法上路,唯一可以排除七休一規定的,就是四周彈性工時制度,適用的行業,包括加油站業、美容美髮業等,約200萬名勞工。雇主如果要求四天休假日都出勤,將例假日移到頭尾,就會造成連上24天班的情況。對此,林美珠強調,連上24天班對勞工不公平;而四周彈性工時,必需經過勞動部嚴謹的審議,還要個別勞工同意,另外,4周要有4天休息日,正常工時不得超過160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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