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道禁當黨主席!《政黨法》三讀通過

【新唐人亞太台 2017 年 11 月 10 日訊】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政黨法》,納入排黑條款。若犯內亂外患罪、犯貪污罪、犯組織犯罪防治條例之罪等,經判刑確定,不得擔任政黨負責人。這次修法被認為是針對統促黨,不過媒體訪問統促黨成員,先前惹出台大甩棍事件的胡大剛說,「張安樂是總裁,並不是黨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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