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亞案44台嫌遭重判 邱太三盼回台指認主謀

【新唐人亞太台 2017 年 12 月 22 日訊】2016年6月,中共無視我政府抗議,把44名涉及肯亞電信炸騙的台灣嫌犯,送到中國北京關押。昨天(21日),北京法院宣判,兩位主嫌重判15年。對此,法務部長邱太三表示,光是對下層判刑對打擊犯罪沒用,希望中國能讓台嫌回來,指認主謀。

2016年6月,在肯亞從事電信詐騙的台灣嫌犯,被強制遣送到中國關押,當時中國無視台灣政府,還有朝野立委抗議,引發軒然大波。現在中國北京法院作出宣判。

中共央視新聞:「以詐騙罪判處張凱閔、林金德,有期徒刑15年。」

這起電信詐騙案,從2014年到2016年,總共85名嫌犯,其中44人是台灣籍,先後在印尼、肯亞,以電信詐騙中國民眾,有185人受騙,得手新台幣1.3億。台灣嫌犯林姓男子跟張姓男子,被判最重15年刑期。其他人也分別被判1年9個月到14年。不過,去年520政黨輪替後,中共片面中斷家屬探視權利。

民進黨立委 賴瑞隆:以中國的法律來重判的過程中,沒有台灣的一些,整個參酌的意見進去的話,恐怕會有一些瑕疵存在。」

國民黨立委 盧秀燕:「中共是不是有可能,利用這個司法重判的情形,那麼突顯兩岸在司法互助,或是往來,本身上的窒礙的情形。」

綠營批評中國司法審判不透明、枉顧人權。藍營也覺得突然重判台灣嫌犯,有政治意義。比較兩國電信詐騙刑期,台灣判處1到7年,但可以一罪一罰,近年有判10年以上案例,還能沒收不法所得。至於中國情節重大者,得判處10年到無期徒刑,而且通常重罰。但台灣法務部認為,光是判負責詐騙的下層,詐騙首腦只要換一批人打電話,就能繼續騙下去。

法務部長 邱太三:「回到台灣來指認,這些首謀者或出具資金的人,才能夠有效的把這些根源斷絕掉。」

除了要求讓嫌犯回台指認首謀,法務部也呼籲中國確保被告合法訴訟權,並基於人道考量同意家屬探視。否則不只影響兩岸關係,更損害中國司法在國際的形象。

新唐人亞太電視 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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