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三讀刑法、國家機密法 共諜納入外患罪

【新唐人亞太台 2019 年 05 月 07 日訊】新聞一開始,帶您看到,反制中共滲透台灣,立法院院會今天(7日)三讀,將共諜納入刑法外患罪,另外也通過「國家機密保護法修正案」,如果交付國家機密給中共、港、澳等敵對勢力,最重可處15年以下有期徒刑。

立法院副院長 蔡其昌:「中華民國刑法,增定第115條-1條文,並將113條文修正通過。」

立法院三讀通過刑法修正案,未來涉犯共諜案將適用刑法外患罪。解決過去共諜案只能用國安法輕判、卻不適用外患罪的情況。

民進黨立委 王定宇:「讓侵擾兩千三百萬人利益、權益、安全、民主的敵對勢力,可以適用我們的普通刑法。一旦通過後,(類似)鎮小江案所有的被告,將被判處無期徒刑至死刑,它是符合比例原則,否則經過減刑以後,出賣國家跟賣一個凶宅的刑期一樣重,這是何其荒謬。」

三讀條文包括明訂中、港、澳境外敵對勢力適用外患罪。另外,過去政務官卸任前自行縮短出境管制年限,這次國家機密保護法三讀,涉密人員出境管制年限不得縮短、需管制三年,必要可延長到六年。不過國民黨立委認為這根本是馬英九條款。

國民黨立委 賴士葆:「我們都知道很清楚這是道道地地要製造朝野對立,道道地地叫做鬥爭條款,道道地地叫做選舉條款,這個修正案叫做鬥爭馬英九條款。」

民進黨立委 段宜康:「說這樣會引起朝野對立,說這樣有針對性,我們沒有針對任何人,包括現在的元首,現在所有適用這條法律,也不光是過去國民黨的首長,現在民進黨,所有政府的首長,在未來卸任之後,通通要受到這個限制。」

立法院三讀多項國安相關法條修正,其中包括私下與中共簽訂協議,損害國家利益,以往處罰緩最多200萬、五年以下刑期,修法後將處七年以上或無期徒刑。立委王定宇表示,修法意在防止中共以重金達到去除台灣中央政府的目的。

新唐人亞太電視 陳進交 劉姿吟 台灣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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