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軍政府判處11名異見者監禁

緬甸反對派人士星期二( 11月11日)表示,緬甸軍政府判處了至少11名異見者65年的監禁。這11人曾參與了2007年僧侶領導的親民主抗議活動。此次宣判是對緬甸2010年大選前親民主活動的一個重大打擊。

緬甸反對派全國民主聯盟(民盟)和流亡泰國的異見人士表示,軍政府是在仰光的臭名昭著的永盛(Insein)監獄一個閉門聽證會上對這11人進行宣判的。這11人除了參與了2007年的僧侶領導的抗議之外,還在1988年被軍政府殘酷鎮壓的另一次起義中發揮了作用。

11名異見者的家人還被禁止參加當天的判決。

全國民主聯盟發言人、律師年溫說,按照正常的法律操作,他們的家人有權出席聽證會。而事實卻是他們的家人被剝奪了這一權利,他們的辯護律師也被關進了監獄,這些囚犯將無法提出上訴。這最新顯示了緬甸司法系統的狀況在惡化。

另外9名民主活動人士也在上個月被軍政府以“蔑視法庭”的罪名判處六個月監禁。他們的辯護律師也因不滿軍政府剝奪政治犯們所有的合法權利而被判監禁。

聯合國說,緬甸軍政府在2007年派兵血腥鎮壓了由僧侶領導的大規模親民主抗議,殺害了至少31人。

1962年上臺的緬甸軍政府曾承諾在2010年舉行多黨大選,作為分七步走的“民主路線圖”最後階段的舉措。但西方國家和國內反對派人士都指責這是軍政府玩弄的一種把戲,尤其是在5月份出臺了一部新憲法,對軍政府的權力幾乎沒有絲毫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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