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評興訟 司法判決vs信賴保護

【新唐人亞太台2010年9月3日訊】中科三期的環評案,從2007年農民依行政訴訟法控告環保署以來,便爭議不斷;期間歷經環評結論被撤銷、被裁定暫停開發,到現在官方抗告遭駁回;環團和環署雙方鍥而不捨的法律行動,除了透露開發和環保間的角力,也不得不重新思考行政和司法的定位關係。

中科三期的司法路複雜,08年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撤銷環評審查結論,環保署提上訴,卻在今年一月被最高行政法院駁回。

七月,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裁定中科暫停開發,環保署、國科會、中科管理局聯手提抗告,最後仍被駁回。

行政院先前一再提出的「信賴保護原則」破功,律師認為,行政機關似乎沒有認清自我定位。

律師 林三加:「其實這十年來,行政法院已經就有關環評,做了非常多判決和裁判,已經建立了很多環評制度的運作模式,如果說這個東西,行政機關沒有去了解,他應該遵守法律詮釋的內涵的結果的話,行政機關永遠都會出錯,永遠都會被人民告到行政法院去」

行政院以有條件通過的新環評為由,認定中科三期復工合法,希望和舊環評的行政訴訟脫鉤,不過環團也誓言將對新環評提訴願,雙方將再啟動新一波訴訟攻防戰。

新唐人亞太電視 陳真 台灣台北報導

相關新聞

今日整點新聞

九評共產黨引發三退大潮

目前退出中共黨、團、隊總人數

隨處可看新唐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