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強制加班 王如玄:處6個月

【新唐人亞太台2011年3月10日訊】台灣勞工到底有多命苦?根據統計,台灣勞工一年工作時數高達2120個小時,遠超過日本與歐美各國,因此10日立委再為勞工權益把關,而勞委會主委王如玄說,現行規定如果雇主強制員工加班,可處以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

國內連續發生員工過勞死事件,引發社會關注,立委要求勞委會馬上檢討勞基法的相關規定。

立委 黃淑英VS.勞委會主委 王如玄:

「八十四條之一是奴工條款,八十四條之一並不是讓地方政府,或是中央主管機關任意去核,你們認為合理的時間,我們從來不認為他可以任意這樣做,240小時基本上就不是合理的時間。」

立委 許舒博VS.勞委會主委 王如玄:

「與其由勞委會主動去查,還不如請民眾主動報料,我們目前的申訴專線0800855151。」

台灣勞工到底有多命苦呢?根據統計,台灣勞工一年的工作總時數高達2120小時,遠超過美國1768小時和日本的1714小時,甚至比德國多了730小時,而且為了維護勞工權益,針對雇主強制員工超時工作,亞洲國家對雇主祭出罰責,像日本就處以6個月徒刑或30萬日圓,南韓出手更重,不但處以2年徒刑, 罰款金額達到1000萬韓元,現在勞委會也打算加重處分。

勞委會主委 王如玄:

「(超時工作)行政罰款金額部分,是六千到六萬,這樣不足以產生嚇阻效果,希望能修改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可以罰到兩萬以上,二十萬以下,罰款的額度,在現行法令裡面,如果強制加班,其實本來就有刑責的規定,可以處到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到時候如果真的有,(過勞死雇主負刑責)的條款制定,它一定會是特別刑法,有可能是在勞動法裡面來規範。」

解決國內過勞死爭議,勞委會被立委盯得緊,不過主委備質詢到一半,因為另有記者會告假一個半小時,又引起立委反彈。

民進黨立委 陳瑩:

「前面已經有一個衛生署,(半途告假)活生生的例子,我們已經說,我們已經抗議,已經表示我們的不滿,為什麼今天同樣的狀況還是發生。」

民進黨立委 陳節如:

「每次輪到我們民進黨直詢的時候,你們就准許他放假,今天主委也是一樣。」

過勞死爭議還沒落幕,立委又因為告假動作而不滿,王主委在非常時期,只能蠟燭兩頭燒。

新唐人亞太電視 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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