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紫外線 過度曝曬皮膚紅

【新唐人亞太台2011年7月28日訊】氣溫飆高,台北28日中午氣溫已經來到35.2度,中部以北紫外線都已經超過過量級,台北陽明山、基隆、桃園、宜蘭、花蓮甚至達到危險級。醫師警告曝曬烈日超過1小時,皮膚就會發紅,超過3小時就會感覺疼痛,民眾要注意防曬。

日頭赤炎炎,路上行人紛紛撐傘遮陽,機車騎士全副武裝,長袖薄外套、戴袖套,就怕曬到太陽。發傳單、賣玉蘭花的小販,更是大意不得。

民眾:

「會熱死啊,昏倒耶!(站)七個小時啊,(一定要穿外套就對了)對啊!不然會變黑。」

民眾:

「(防曬乳你們都捨不得買是不是?)對啊!1罐要好幾百。(為什麼?)一天賺沒多少(所以都沒用防曬乳?)都用便宜的。」

擦防曬乳太奢侈,小販忍著酷熱也要多穿點。看看這位先生,戴帽子還不夠,毛巾披在肩膀上,用2個衣夾夾在帽簷,臉也防曬了,中午不到,台北已經出現35.2度高溫,台北陽明山、基隆、桃園、宜蘭、花蓮,紫外線已經突破11,超過危險級。醫師呼籲,不做防曬只要1小時,就會曬傷。

皮膚科醫師 趙昭明:

「我們紫外線屬於危險級,8、9、10以上的話,1小時的時候你去曬,可能皮膚會產生紅的現象。等到第2個小時繼續曬的話,可能會有癢的感覺出現。曬了3個小時,可能產生痛的現象。在4個小時以上,可能水泡會急速產生。」

照片裡男子穿汗衫,烈日下連打4小時籃球,皮膚發紅、脫皮還起水泡,醫師表示,紫外線會讓皮膚組織老化,防曬不只是愛美,避免曝曬過久,才不會造成傷害。

新唐人亞太電視 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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