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議員促當局立法監管保私隱

【新唐人2011年9月15日訊】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星期三下午約見警務處,討論警方處理集會人流安排,及在現有《截取通訊及監察條例》下如何保障市民私隱,要求當局立法監管。

委員會主席塗謹申議員表示,警方監聽的錄音帶及錄影帶,受到截取通訊條例管轄,不能任意洩漏監聽資料,但由監聽材料寫下的文字記錄,只以行政措施管理,一旦被濫用就非常危險,要求當局立法監管。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主席塗謹申:「如果濫用或者做的不好,可能對我們其他人的私隱甚至政治監控等等有影響。」

另外,今年在維園舉辦的六四燭光集會,警方首次實施球場八成滿就要封路改道,被批擾民和阻撓市民入維園悼念,委員會要求警方檢討。

新唐人記者梁珍香港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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