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法輪功辯護受阻 陸八律師聯名告法官

【新唐人亞太台2013年9月5日訊】最近,中國大陸黑龍江依蘭縣法院法官遭到了8名律師的聯名控告,這八名律師要求罷免包括依蘭縣法院法官,以及副庭長在內的多名庭審人員的職務。因為他們採用各種手段阻止律師為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已經違法了《法官法》,當局應當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據《明慧網》報導,8月15號,7名北京律師以及1名廣東律師聯名控告黑龍江省依蘭縣法院呂守芳法官等人,在今年6月到9月間的多次審判法輪功學員過程中,採取了阻止律師進入法庭、拒絕送達起訴書、阻止閱卷、不通知開庭、非法搜查、威脅恐嚇、打斷律師發言,甚至在律師的麥克風上做手腳等非法手段,阻止律師為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

北京道衡律師事務所律師 郭海躍:「這個法官從法律上說,我們認為他有好多違反《法官法》和法官職業道德的,比如說他開庭的時候,他不讓我們講話,有好多話題不讓律師說,說就打斷。安檢的時候,法律上有規定,律師是不應該安檢的,但是他要強行安檢我們的東西,甚至把我隨身攜帶的這些衣服全都一件件抖出來。」

另外,依蘭法院刑庭法官及副庭長張安克、法官呂守芳,還要求律師們前往依蘭縣司法局驗證審查,確定律師不是法輪功修煉者後,才能批准辯護。

郭海躍:「更可惡的是,我們要求閱卷、要求出庭的時候,他居然把我們支配到司法局,說法院有權力去核實我們的身份,這些行為都是不合法的。」

律師們認為,依蘭縣法院的上述做法是在濫用司法權剝奪辯護權,嚴重的破壞了國家審判制度和律師辯護制度。

依蘭縣法院在幾次庭審期間手段盡出,不但使律師們無法有效履行辯護職責,更是阻止法輪功學員自我辯護和家屬辯護,破壞法律實施,因此律師們在控告書上也向當局提出了糾正依蘭法院剝奪辯護權的違法行為的要求。

北京落輝敦煌律師事務所律師李長明:「有的地方刁難就是不讓你參與辯護,有的就是說卷宗不讓你複印,讓你摘抄。」

按照中國現行法律,沒有一條法律明確規定法輪功屬於邪教。因此,近年來,大陸有近百名律師以此為依據,為法輪功學員做了近千場無罪辯護。

李長明:「因為那個罪名呢,我們認為現在不構成犯罪嘛。因為它不符合兩個(犯罪)構成要件。」

律師們指出,定罪法輪功其實是違法中國《憲法》和法律的,因此法官才會想盡辦法阻止律師為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但是,由於越來越多的法輪功學員和家屬掌握了相關的法律知識,自今年以來,大陸各地發生了多起被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家屬或辯護律師控告法官枉法事件,不但引發外界關注,也得到法律界和民眾的支持。

新唐人電視陳漢 張天宇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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