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高」釋法違憲 中國律師界連署上告

【新唐人亞太台2013年9月17日訊】在大陸,俗稱「兩高」的「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日前針對網路犯罪言論做的最新司法解釋:誹謗信息被轉發達500次可判刑,在中國,尤其是律師界引發反對聲浪,不斷有律師以個人名義向「兩高」提出異議。近期,法界人士進一步發起聯合上書人大常委會的簽名活動,要求人大廢止「兩高」有關網路犯罪的司法解釋,並追究「兩高越權立法」的法律責任,不但在中國法律界引起震動,也得到各界積極響應。

由北京律師程海、王全璋、黎雄兵等多名律師,共同起草的「建議全國人大常委會依法審議並廢止兩高網路犯罪司法解釋」公民監督建議書,9月15號下午在網路公開徵集簽名,隨後正式寄出。

建議書提出,「兩高」關於網路犯罪言論的司法解釋,多處涉嫌越權立法,應該依法廢止。

北京律師 王全璋:「就是因為兩高擴大權力,越權解釋,實際上立法來懲罰公民的一個所謂的不當言論,實際上限制了公民的言論自由。我們主要是根據法律上的一些規定,以及法律上,特別是《人大常委會監督法》,要求人大去廢止這種兩高的司法解釋。 」

這份建議書在新浪微博公開不久立即遭到封殺,但短短時間內,得到多名律師及法律界人士的積極響應。

按照中共《憲法》六十七條和《立法法》四十二條規定,司法解釋權在全國人大常委會,而不是最高法院和最高檢察院。「兩高」作為司法機構,並沒有立法權,因此,它們的「司法解釋」不具有法律效力。

北京市律師協會憲法人權委員會委員 楊學林:「它對尋釁滋事的解釋進行了擴大化,包括網路上的尋釁滋事,以及網路的言論如何影響到客觀現實當中的社會秩序問題,這些呢,由司法解釋來做,我們認為是不合適的,應該由立法部門進行法律的修改。」

建議書還指出,「兩高」釋法的根本目地,是為當局打擊網路言論自由提供法律依據。

杭州律師 王成:「我們認為兩高出來的解釋,跟今年所出現的....近期打擊所謂的『網路謠言』的活動是緊密聯繫的,這個在一定程度上,它應該說表現得非常明顯,它就是要壓制公民的言論自由,壓制公民利用網路來進行反腐的一些活動。」

中國律師界除了連署公開信或建議書之外,還有很多律師紛紛以個人的名義寫信給中共人大,要求追究「兩高」的法律責任。

被稱為律壇怪俠的湖南維權律師楊金柱,以中國公民和律師的雙重身份,向中共人大實名舉報「兩高」關於網路言論司法解釋違反憲法,要求人大對「兩高」的司法解釋進行違憲審查。

多年來,中國法律界關於「兩高」司法解釋權的爭議一直不斷。如﹕1999年10月30號,以及2001年6月4號,「兩高」兩次聯名出台「關於利用邪教組織犯罪」的若干司法解釋。這些司法解釋雖然被法律界的很多律師認定「不具備任何法律效力」,甚至違反了《憲法》,卻依然被中共利用來打擊「法輪功」長達十多年之久。

新唐人記者 張天宇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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