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佳繼續被軟禁 年後恐再被傳喚

【新唐人亞太台2014年1月29日訊】日前遭中共警方傳喚的北京著名維權人士胡佳,目前已被押回家中繼續軟禁。胡佳向《新唐人》表示,公安已經跟他表明,現在是初步調查,年後他可能還會被帶走。不過,胡佳認為自己做事堂堂正正,符合普世價值,沒什麼可怕的,他也絕不會就此退縮。

1月26號,大陸維權律師許志永被判刑的當天,胡佳在北京住所被多名公安,以「涉嫌尋釁滋事罪」帶走。

24小時的傳喚結束後,回到家中的胡佳,依然沒有獲得自由,繼續被軟禁。

胡佳說,北京市公安局網路安全保衛總隊的6名警察,帶著厚厚的材料,先後對胡佳進行了24小時的訊問,包括胡佳去年到現在發表的言論,甚至推特上的留言,以及和朋友參與活動所拍攝的照片等。

胡佳:「針對的主要的事件,(包括)我對藏人行政中央洛桑森格先生說過,『不要相信中共在所謂憲法框架下實現民族區域自治』,還有我組織重返天安門這種行動,以及參加海外發起的『天下圍城』六四25周年的接力絕食。這沒有什麼可隱晦的,這就是我要做的事情,我的責任,這 些事情都是符合普世價值,是我最基本的言論自由權、表達自由權。」

胡佳律師 莫少平:「我從一個辯護律師的角度,那他僅僅是,比如說聲援許志永、王功權要求官員財產公示,要求教育平權,然後現在被抓了,他們去聲援他,不管通過一種什麼方式,我覺得這是一種和平的表達方式,是不構成犯罪的。」

事實上,從1月17號趙紫陽忌日開始,胡佳一直處於被軟禁之中。而警方傳訊胡佳的理由是「涉嫌尋釁滋事」。胡佳的妻子曾金燕質疑,在軟禁和警察陪同的狀態下,胡佳如何「尋釁滋事」?

胡佳表示,國保第一次傳喚是調查取證,這次是變相警告。國保警告胡佳﹕他所有的行為和言論都在當局嚴密監控下,那些材料將來可能成為逮捕他的證據。

今年41歲的胡佳,多年來一直致力於從事多項社會運動,包括環保事業、抗擊艾滋病和爭取民主人權等。2008年,胡佳因為「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被非法判處有期徒刑3年半。同年10月,歐洲議會為表彰胡佳在人權領域的貢獻,將人權領域中最具榮譽的「薩哈羅夫獎」頒給了在獄中的胡佳。

新唐人亞太電視 田淨 常春 孫寧 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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