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58】二、迫害元凶惶恐終日 法輪功訴江12年世界矚目

【新唐人亞太台2014年2月22日訊】法輪功學員從2002年開始歷經12年,在18個國家和地區控告前中共領導人江澤民違犯「酷刑罪」「反人類罪」與「群體滅絕罪」;連同控告其他中共幫凶的民刑事訴訟案,達到50多件,遍佈全球五大洲30個國家,被稱為廿一世紀規模最大的國際人權訴訟案,江澤民並遭到西班牙國家法院起訴及通緝;「法輪功學員 的全球訴江案」讓中國民眾及國際社會認清了中共的邪惡及殘暴,元凶江澤民勢必無法逃脫最後的世紀大審判。

法院通緝前中共領導人江澤民,這是發生在去年11月,西班牙法院以反人類罪 對江澤民等五高官發出逮捕令,如果江澤民真的在海外逮捕受審,他所要面臨的不只西藏人權案,還有2009年就被西班牙起訴的迫害法輪功案。

時光往前推移,這是11年前,台灣總統府前,萬人集會,訴求就是:「全球公審江澤民」。

電視台SNG車進駐現場,全台法輪功學員聲援國際訴江行動,並且在台灣向高等法院遞狀控告前中共黨魁 江澤民。

法輪功人權律師 朱婉琪:「我們國家,當時跨黨派,幾乎有四個黨派的代表,都參與了萬人訴江集會,並且大家都覺得非常震撼。」

法輪功人權律師 朱婉琪,拿出十多年前,厚厚一疊法律文件,這是繼美國、比利時、西班牙之後,國際上第四個控告江澤民的國家;白紙黑字,控告江澤民以及當時中國國務院副總理李嵐清、中共中央政法委書記羅幹,違犯最重可處死刑的殘害人群治罪條例。

即使文件詳盡闡明了台灣法輪功學員赴中遭迫害的情形,案件後來仍遭台灣法院,以沒有管轄權為由草草簽結,然而,卻引起了法學界正視。

法輪功人權律師 朱婉琪:「(法院) 以行政簽結的方式,處理了訴江案,可是當2009年,西班牙以普遍管轄原則,起訴了江澤民之後,也引起了台灣法學專家,紛紛說,我們是不是應該再一次的,在台灣進行控告江澤民的案件。」

2009年,西班牙國家法院起訴5名中共高官,江澤民、羅幹、薄熙來、賈慶林、吳官正,引發全球媒體矚目。

然而,還沒等到逮捕令發出,同年九月,西班牙人權律師,直接在聯合國人權理事會大會上,向各國代表,揭露江澤民罪行。

西班牙人權律師 卡洛斯 ‧伊格萊西亞斯 (2013. 9.26 ):「我引用江澤民在1999年4月政治局會議發言中明確提出的三條嚴格指示: 在名譽上搞臭他們,在經濟上搞垮他們,在肉體上消滅他們。」

勞教、酷刑、謀殺,以及活摘器官,14年來全球法輪功學員持續在世界各地揭露迫害,要求法辦元凶。從2002年開始,在歐、美、澳、亞,18國家和地區,江澤民被法輪功學員以「群體滅絕罪、反人類罪、酷刑罪」刑事控告或民事起訴 。

法輪功人權律師 朱婉琪:「江澤民竟然到今天還繼續逍遙法外,我們不得不說,這是國際人權史上的一個重大恥辱。」

語氣沉重,朱婉琪預告,中共迫害元凶,必將接受中國人民審判,呼籲沾血幫凶,及早揭露罪行,尤其是活摘器官慘劇。

法輪功人權律師 朱婉琪:「我們強烈的懷疑,今天在中國的每一個城市當中,都有秘密關押大量法輪功學員,進行活摘器官的場所,我們希望中國的民眾能夠告訴我們,這個在日後大審判當中,如果是參與的人,告訴我們地點的話,他日後可以成為汙點證人。」

11年前,台灣曾經萬人,不分朝野,挺身搶救中國善良的修煉人,無聲的照片,紀錄下了,寂靜強大的力量,正在鼓舞更多中國民眾,也讓躲避法律追究的江澤民等迫害元凶,惶恐終日 。

撰稿採訪:陳真

剪輯後製:林凱文 陳輝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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