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鎖Google第一案 原告:法院涉偽證

【新唐人亞太台2014年9月6日訊】深圳民間法律工作者汪龍控告中國聯通封鎖谷歌案,近日在深圳福田區法院審理完畢,但是沒有作出當庭宣判。事後,汪龍投訴,法院職員強迫他在與陳述不符的筆錄上簽字,他質疑法院涉嫌存在違法問題。

汪龍表示,從5月份開始,他使用的中國聯通網路就無法訪問Google、Gmail等網站,於是他將中國聯通和中國聯通深圳分公司告上法庭。

這起訴訟被稱為「封鎖Google全球第一案」,由深圳福田法院在9月4號開庭審理。被告中國聯通深圳分公司只是委託律師出庭,中國聯通則沒有人出席。

汪龍:「在審判過程中,審判員問了被告代理員一個問題,你們的網路能不能訪問google這些網站?被告代理人他也一時沒辦法回答,也不知怎麼回答。後面舉了一個例子說,他在律師所裡面用電信的寬頻是訪問不了google的。但是這個時候,被告代理人還沒有把話說完,審判員就說,『無法訪問,但是與運營商無關』。相當於代替被告回答了。」

汪龍對此提出抗議,要求代理審判員回避。但卻遭到一位法官稱這是「院長的口頭決定」而駁回。

庭審結束後,法院沒有立即作出宣判。

汪龍表示,庭審時的蔡姓記錄員,並不是福田法院的法官或職員,開庭時也沒有佩戴證件;所做的筆錄內容也與他的陳述不符,所以他拒絕在筆錄上簽字。

汪龍:「這個官司能不能告的贏,大家心裡都明白,甚至就像很多線民所說的,這個官司肯定是告不贏的。但是我認為這個官司意義在於體現,通過我去起訴,包括開庭一系列的過程,來告訴大家公民是有這個權力的,是需要主張這個權力的。」

汪龍認為,如果沒有人去做,公民的這個權利肯定不能實現;如果所有人都去主張的話,權利才可能實現。

採訪/田淨 編輯/宋風 後製/肖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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