迫害法輪功「打死算自殺」 指證歷歷

【新唐人亞太台 2015 年 07 月 07 日訊】4萬多人控告前中共黨魁江澤民,帶您聚焦,江澤民主政時曾下令,對法輪功學員實施「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殺」的群體滅絕政策。包括重慶、遼寧和上海的法輪功學員,最近都出面指證,有公安曾親口告訴他們,這項「滅絕政策」,確實存在。

2001年2月1日,海外明慧網首次報導,稱據“可靠消息,前中共黨魁江澤民宣稱,打死打傷法輪功學員不必負任何法律責任,打死也白打。此前還有中共高層指示,如果有法輪功學員被刑訊死亡,打死也算自殺。”

北京警察馬增勇,就曾對法輪功學員米曉征說,打死算自殺。

原建築設計師 米曉征:「打耳光不知道打了多少;把我按跪著,騎在我身上抓著頭髮往地上磕,最後都出血了;在我身上亂摸,捧著我臉耍流氓,他還強行把我往床上拖,我拚命抵制才沒讓他得逞……好多折磨,想起太難受了!太下流了,根本說不出口。對了,他還說『打死了你算自殺,把你裝到麻袋裡拉出去埋了也沒人知道。』

據“法輪大法明慧網”紀錄,從1999年至今,至少有3864位法輪功學員遭酷刑致死。但16年來,幾乎沒有警察因打死法輪功學員而承擔任何刑事責任。

原大連臨床內科主治醫師 潘奇:

“2006年,我去(遼寧)盤錦監獄看我的朋友田耘海,因為監獄裡邊強制轉化(法輪功學員),用酷刑。他的隊長叫張國林,我們當時就跟他說,田耘海的身體出現狀況,監獄是要負責任的。張國林就跟我說,「死了白死,死了算自殺」。我說「你有文件嗎?你是自己說的」。他說有文件,當然有文件。他就拿了一個很薄很薄的小冊子,說,哪,在這裏呢。當我看的時候,他一下子就把小本子撤走了。”

根據明慧網資料,黑龍江、福建、四川、安徽、吉林、北京、遼寧、上海等多個省市,都有警察以“打死你們白打死”,來恐嚇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

原上海交通大學碩士生 莊瑋: 我自己也有五次被關押在看守所,2年勞教,2年監獄判刑。 我親耳聽到警察叫囂說,上面說了打死你們算自殺。 但是我後來看到那個警察他也會在哭,他說他已經有2天2夜沒有睡覺了,他想回家。所有這一切,造成我們所有的痛苦是來自於他接收到了上面的命令,他得去違背自己的良心去幹這樣的事情。所以我想罪魁禍首就在江澤民及其發起這場迫害的所有的機制。

如今,江澤民被4萬多人刑事控告,指控他下達的滅絕政策,觸犯了故意殺人罪、群體滅絕罪等多項國內和國際法律,要求法辦元凶。

新唐人記者 林瀾 紐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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