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前特首曾蔭權 被判 20個月監禁

【新唐人亞太台 2017 年 02 月 22 日訊】香港前行政長官曾蔭權,今天早上因「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被香港高等法院判處入獄 20個月。法官表示,曾蔭權作為特區首長,必須對香港人民負責,本案重點就是曾蔭權違反誠信。而另一項陪審團無法裁決的「行政長官收受利益罪」,將在9月重新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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