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自由化首部曲 10月純綠電上路

【新唐人亞太台 2017 年 09 月 19 日訊】再來看到,台灣綠電自由化正式上路,最快10月底,台灣用戶 就可以買到再生能源 發電業發出的「純綠電」,打破台電過往的壟斷模式。

電業法第一階段修法過關,政府啟動電業自由化改革,再生能源發電業者,包括太陽能、風力發電,可以直接發電後,供電給企業,打破過往向台電購電的單一路徑,代表綠電自由化將正式上路,台電董事長朱文成也樂觀其成。

台電董事長 朱文成:「我想這個世界各國電業改革之後,輸配電的網路,就是一個像高速公路一樣,繳費就可以用,利用我們的網路輸送電力,他就繳交使用費,當然政策上對綠電有一些優惠。」

再生能源發電業者供應用戶綠電,費率不受管制,可以自行商議,但電力如果透過台電電網代送,需繳交「過路費」。經濟部能源局公布「輸配電業費率公式」,包括「輔助服務費」、「電力調度費」、「轉供輸電」、「轉供配電」四大費用。期中再生能源輔助服務費為每度0.0230元,為平均費用50%,轉供輸電費率0.0108,也打了將近一折 (10%),代表政府鼓勵綠色能源市場自由交易發展。

經濟部能源局局長 林全能:「現存的再生能源發電業者,或未來的再生能源發電業者,都有機會透過代輸或直供的方式來賣電,那我們這樣的一個法規環境已經完備,我們給予這些綠電業者很高的一個優惠。這個部分當然是有助於,我們整個綠電的一個發展。」

去年台灣再生能源比率約4.8%,官員看好綠電自由化後,將可推升發電站比逐年提高,未來就連傳統發電業,都可以直接賣電給用戶,也開放民營電廠加入競爭,讓電力市場更加多元自由發展。

新唐人亞太電視 盧天常 沈唯同 台灣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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