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憲通過 取消國家主席任期限制影響幾何?

【新唐人亞太台 2018 年 03 月 13 日訊】上週日,3月11日,中共全國人大通過了《憲法修正案》,正式取消了國家主席任期的限制。怎麼解讀中共取消國家主席任期的限制?我們的分析報導。

3月11號,全國人大以2958票贊成、2票反對、3票棄權、1票無效,通過了《憲法修正案》,正式刪除了「國家主席最多連任2屆」的限制。

資深中國問題專家 橫河:「因為(中共)總書記和中央軍委主席沒有任期限制,只有國家主席有任期限制。1993年以後,中共實行『三位一體』,就是說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是同一個人,所以弄得好像另外兩個也有了兩屆的限制。如果說要想延期的話,把國家主席這個限制一取消,自然而然的就三個就一起延了。」

取消任期限制,意味著習近平極有可能在2023年,第二個「國家主席」屆滿後連任,繼續一人主掌黨政軍大權。

而他的修憲動機,台灣學者楊開煌認為,習上任後除了反貪,也提出所謂「中國夢」願景。如果按慣例連任2屆,那麼在第二任的後期,官員就會開始應付他,使其權力「跛腳」。貪腐集團也可能蓄勢反撲。

中共軍隊前總參謀長羅瑞卿之子 羅宇:「黨政軍全貪,他選不出人來。那麼唯一支持反貪的是老百姓,他又不敢讓老百姓有發言權,所以,他的形勢是很嚴峻的。內部矛盾非常尖銳,他根本不敢把主席位置交給別人。」

中共修憲,輿論最大擔憂,是中共延續20多年的「常委集體領導」制,被「個人專斷」取代,重回文革。

不過旅美經濟學者何清漣撰文說,其實在一黨專制下,無論個人專斷或集體領導,中共獨裁政治的性質一直沒變。

另外,是否發生政治迫害,與「個人專斷」還是「集體領導」並不直接相關。

何清漣說,其實從中共建立政權開始,政治迫害就從未停止。因為政治迫害「是專制極權政治的共性」。

中國問題專家橫河也舉例,1999年江澤民提出鎮壓法輪功時,因迫害信仰符合共產黨的無神論立場,所以當時的「集體領導制」並沒能阻止這場人權災難,可見災難根源是中共體制。

資深中國問題專家 橫河:「江澤民在迫害法輪功的時候,政治局常委都反對,他一個人還是能做這樣的決定,這麼大的災難並沒有因為是「九龍治水(集體領導)」就能夠避免。只要這個制度在、只要中共統治,災難就在,這是沒辦法的事情。」

何清漣認為,這次中共修憲,實質受損者是體制內高層,他們原本可能爭奪接班人地位,如今希望落空。

她認為,中國百姓從無實質政治權利,只有要求廢除現行《憲法》中規定的「中共執政權」,讓憲法不再是中共的執政工具,而成為人民憲法,才能讓人民權利,得到伸張。

新唐人記者 林瀾 紐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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