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表演藝術中心第二屆董監事出爐 朱宗慶續任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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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亞太台 2018 年 03 月 23 日訊】國家表演藝術中心第二屆董監事人選經文化部依規定報請行政院核定,第二屆董事為朱宗慶、吳靜吉、劉富美、鍾政瑩(鍾喬)、林淑真、鄭榮興、蘇昭英、路之‧瑪迪霖、朱士廷、高志尚、許勝傑、蔡長海、楊子葆、蔡清華、章文樑等15人。監事為童子賢、楊其文、陳玲玉、張敏玉及李秋月等5人,並由朱宗慶續任董事長。

 

文化部鄭麗君部長對於第一屆董監事圓滿達成任務,表達由衷的感謝,也期盼第二屆董監事接棒之後,能持續擴大臺灣表演藝術的能量,展現臺灣多元豐富的文化,再創表演藝術的新時代。文化部表示,國家表演藝術中心於103年4月2日成立,以「一法人多館所」的新型態營運,為我國第一個中央級藝術類型的行政法人機構。第一屆董監事在四年任期期間,克服許多新挑戰,為國表藝中心奠立專業治理的重要典範,規劃國表藝中心全新組織架構,奠定下穩定營運基礎。國家兩廳院也迎來三十年週年並完成大整修工程,推動文化近用及實踐文化平權理念;國家表演藝術中心並成立了臺中國家歌劇院營運推動小組,開幕營運,凝聚中臺灣表演藝術動能;也成立衛武營國家藝術文化中心營運推動小組,為南臺灣第一座國際級劇院綜合體籌備開館;國家交響樂團更屢次出訪演出,獲得國際佳評。在此基礎上,第二屆董監事即將於4月2日就任,首要任務,就是迎接今年10月高雄衛武營國家藝術文化中心的開幕。

 

依「國家表演藝術中心設置條例」規定,國家表演藝術中心董監事任期4年,第二屆董監事任期自107年4月2日起至111年4月1日止。第二屆董事除政府機關代表外,包括表演藝術領域專家學者、文化教育界人士,以及民間企業經營、管理專家、社會公正人士,並兼顧族群、區域及性別比例分配。董事包括第一屆留任董事現任國家表演藝術中心董事長朱宗慶、國立政治大學名譽教授吳靜吉、音樂教育家劉富美、作家及劇場工作者鍾政瑩(鍾喬),以及新任董事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音樂學系教授林淑真、國立臺灣戲曲學院歌仔戲學系教授鄭榮興、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前執行長蘇昭英、蒂摩爾古薪舞集團長路之‧瑪迪霖、永豐金控總經理兼永豐金證券董事長朱士廷、義美食品董事長高志尚、成志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許勝傑、中國醫藥大學董事長蔡長海,以及文化部政務次長楊子葆、教育部政務次長蔡清華、外交部政務次長章文樑。

 

第二屆監事名單包括第一屆董事轉任的和碩聯合科技董事長童子賢、國立臺北藝術大學戲劇學院教授楊其文、國際通商法律事務所律師陳玲玉、財團法人臺灣新光保全文化藝術基金會董事張敏玉,以及政府機關代表文化部主計處處長李秋月。

 

國家表演藝術中心第二屆董監事將持續引進社會各界資源,帶領國家表演藝術中心邁向新的發展方向與願景。未來在衛武營國家藝術文化中心正式營運後,國家表演藝術中心將全方位帶動臺灣北、中、南區域整體文化發展,讓各地民眾都能看到最精彩的表演,落實文化平權,同時並讓臺灣的表演團隊登上最好的舞臺,將臺灣表演藝術能量帶向國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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