閨密案外 朴槿惠另兩案再被判8年

【新唐人亞太台 2018 年 07 月 20 日訊】再來關心,南韓法院今天宣判,前總統朴槿惠因涉及非法收受國家情治單位經費等罪名,再被判處8年有期徒刑。

週一下午首爾中央地方法院在對韓國前總統朴槿惠的另外2案做出判決,全程與前一次「閨蜜干政案」相同,舉辦同步直播。據悉,朴槿惠如往常一樣「拒絕出席」。

法官SEONG CHANG-HO:「至於從國家情報處受賄資金的案件宣判(朴槿惠)6年監禁和33億韓元罰款。至於在2016年2月的2百萬韓元受賄案,(本庭)認為被告無罪。被告違反公職選舉法,本庭宣判監禁2年。」

這次庭審,朴槿惠額外加了8年的刑期及罰款33億韓元;與在今年4月6日的「親信門」庭審,朴槿惠被宣判24年有期徒刑結合起來,朴槿惠目前在一審共被判了32年刑期。

朴槿惠因為在2013年5月至2016年9月間涉嫌收受南韓國家情報院35.5億韓元(約合新台幣9610萬元)的特殊活動費,被南韓檢方以受賄罪控訴到法院;同時在2016年,朴槿惠又因介入當時的執政黨黨內議員選舉工作,涉嫌違反公職選舉法,所以才有今天的庭審裁決。

在今年4月「親信門」案一審遭判處24年有期徒刑後,檢方認為一審判太輕,20日,首爾檢方已經再提起上訴,將更改求刑為30年、罰金1185億韓元,本案將進入二審程序。

新唐人亞太電視 國際新聞組編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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