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豬瘟 外國人違法帶肉未繳罰鍰禁入境

【新唐人亞太台 2019 年 01 月 24 日訊】再來看到,非洲豬瘟中央災害應變中心,舉行記者會說,25日起,外國人如果違規攜帶疫區肉品入境台灣,又沒繳清新台幣20萬元罰鍰,就禁止入境,拒絕期限最長達5年。

 

行政院農委會副主委 黃金城:「(如果)被罰20萬,你沒有辦法在滯留這段時間內,繳清你的罰款,基本上我們就拒絕你入境。我們國民是排除的,還有取得居留身分、及大陸地區人民停留期限,達六個月以上人士,這個地方是排除的。」

 

包括我國公民、在台灣的陸生、大陸籍配偶,都排除適用新規定,還是可以入境。應變中心表示,又驗出4件大陸豬肉製品,帶有非洲豬瘟病毒基因,呼籲旅客千萬不要再帶入境。此外,如果冰庫冰箱裡有這類產品,可以寄給農委會銷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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