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程碑案!當中共代理人未申報 華女認罪

【新唐人亞太台 2019 年 04 月 20 日訊】美籍華裔女子林英,4月17日在紐約布魯克林聯邦法院,承認自己在沒有向美國司法部登記的情況下,充當中共代理人。她將被沒收約17萬美元財產,並面臨最高10年刑期。

4月17號,林英在紐約東區聯邦法庭認罪,承認自己在中共駐聯合國代表團軍官的指揮和控制下做事,充當了外國代理人,卻沒有通知美國司法部長。

根據法庭文件,48歲的林英,居住在紐約皇后區,是美國公民。被捕前在中國國航工作14年。從2002年到2016年,她在紐約甘迺迪機場和紐華克機場,任櫃檯人員和駐站經理。

檢方指,在2010-2016年間,林英多次執行中共任務,把中共駐聯合國代表團、中共駐紐約總領事館的軍官和外交人員的包裹,偽裝成「無人陪伴行李」或其他乘客的行李,繞過美國執法部門的審查,送上國航航班,運回北京。

此舉不僅違反了美國《聯邦運輸法》「禁止飛機托運未購票者行李」的規定;同時,林英也被控違反美國1938年《外國代理人登記法》。該法要求:所有受「外國委托人」直接或間接控制或資助,在美國境內進行政治或准政治活動的,都要向美國司法部登記。

美國華府人權律師 葉寧:「根據聯邦《外國代理人登記法案》,這樣的事情,必須向美國司法部進行登記,登記為外國代理人。如果逃避登記,是要面對刑事責任的。」

近年,美國加大了對《外國代理人登記法》的執行力度。專家指出,林英案具有指標性的意義:即使不涉及間諜行為,但只要受控於中共、秘密為中共效勞,就可能面臨制裁。

資深中國問題專家 橫河:「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案例,甚至可以說是里程碑式的。在這之前也有幾個替中共做代理人的沒有註冊,但是那些案子它都有一個間諜罪作為主要罪狀。這個案子她沒有間諜罪,最嚴重的罪行,直接指控的就是為外國政府做事,在這裡(指的)就是中共政府。」

聯邦調查局助理主管斯威尼表示,「本案並不是獨一無二的,希望本案成為一個樣本,中共和其它外國政府不能違反美國法律而不受制裁」。

資深中國問題專家 橫河:「這個對於在美國那些還在為中共效勞、為中共賣命的親共分子來說,絕對是一個警告。因為很多人的行為已經是中共政府代理人了,按照美國的法律是可以制裁的。以前沒有制裁,現在這個案子就表示可以制裁了,會制裁。違反了美國法律以後是自己來承擔的,中共不會為這些人出頭的,而且中共出頭也沒用。」

林英曾收到中共提供的免費房屋裝修等好處作為回報。

如今,她將被沒收約17萬美元財產,並面臨最高10年刑期。檢方表示,如果發現她在申請入籍美國時有欺詐行為,有可能取消她的美國公民身份。

新唐人記者 林瀾 陳漢 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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