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語重返公共領域 苗栗縣議會客語問政無障礙

李永得主委與苗栗縣議員合影。(圖_客家委員會提供)

【新唐人亞太台 2019 年 05 月 28 日訊】客家委員會主任委員李永得今(28)日上午前往苗栗縣議會,頒贈「客語友善環境形象識別標誌」給苗栗縣議會,在客家委員會與苗栗縣議會的合作下,苗栗縣議會成為全台第一個問政「通行客語」的議會。李主委強調這是一個落實客家基本法的里程碑,重新返回公共領域,即日起質詢全程使用客家話。

李永得主委表強調保存母語應進入公共領域。(圖_客家委員會提供)
李永得主委表強調保存母語應進入公共領域。(圖_客家委員會提供)

李主委興奮地表示母語的傳承,「講」遠比「學」還來得重要,客家話未來不僅僅在家裡講、在學校裡講,更要創造更多的公共場所可以講,將來會有更多的縣市政府、議會、鄉鎮公所、乃至各級學校等,都會創造出更多使用客家話溝通交換意見的機會。李主委以考察西班牙加泰隆尼議會的雙語傳承經驗指出,加泰隆尼亞地區在自己地方的議會就是使用自己的母語,成功的讓加泰隆尼亞語傳承上千年,十分值得臺灣借鏡。

李永得主委使用口譯機旁聽苗栗縣議會客語質詢。(圖_客家委員會提供)
李永得主委使用口譯機旁聽苗栗縣議會客語質詢。(圖_客家委員會提供)

《客家基本法》修正案經總統107年1月31日公布施行,《國家語言發展法》於107年12月25日三讀通過,客語正式列為國家語言之一,苗栗縣的客家人口約64.3%左右,依據《客家基本法》規定,應以客語為主要通行語。客委會自108年5月20日開始於苗栗縣議會試辦客華語口譯服務,獲得議長鍾東錦及議員們的支持。經過一個星期試辦後,鍾議長在今天的記者會上也大力肯定口譯機的便利與還讚揚口譯人員的精準到位,同時也表示今後苗栗縣使用福佬語、原住民語的議員,也可以同時使用母語來進行問政,因為傳承台灣的多元母語是我們大家共同的責任。

客委會依據客家基本法規定,於107年11月26日訂定發布「客語為通行語實施辦法」,明定人民以客語作為接近使用公共服務之權利,應予保障。並規定客語為通行語地區應保障居民參與政府機關(構)行政、立法及司法程序時,得使用當地通行之客語。同時希望政府機關(構)、學校對外提供公共服務時,應具備以客語提供公共服務之能力;並且召開之聽證、公聽會、說明會及其他法定會議、公開會議等,應以客語進行,並提供口譯予非客語使用者。為了達成以客語進行會議之目標,講者能自在使用母語,客委會推動客華語口譯試辦服務,讓聽不懂客語者也可以參與全客語會議,讓客語成為生活中通行語言。

另外,客委會持續辦理客語口譯人才培訓,公私部門如有客華語口譯人才需求時,可至客委會全球資訊網https://www.hakka.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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