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禁蒙面激怒全港人!休班港警開槍打中元朗少年

【新唐人亞太台 2019 年 10 月 05 日訊】香港特首林鄭月娥4日下午三點召開記者會,宣布引用《緊急法》,從5日零時起實施《禁蒙面法》,進一步激怒民眾,引發香港人再次走上街頭,在4日下午5點過後,示威者逐漸在香港中環集結,香港多家商場都在傍晚六點前提早打烊,香港市民預期港府可能會有大規模鎮壓行動,也都不約而同的前往鄰近的超市、商店掃貨,進行食品的儲備。

香港網友發起「18區起義」舉行集會,大批示威者走上夏慤道天橋,從中環走到金鐘解放軍軍營,向政府總部戒備的防暴警叫囂,並在路上設置路障,多家與親共的商家或與中共官方有關的企業,都遭到示威者的破壞縱火,4日晚間8點過後,香港地鐵開始逐步開始宣布暫停服務,晚間十時半過後,港鐵公司宣布「全線停駛」。香港運輸署在晚上11點發出通知,指港鐵已全線暫停服務,呼籲市民留在家中,避免外出。

在香港元朗晚間8點多鐘,有一名有非執勤中的便衣警員,開車疑似撞到一位市民,而被群眾包圍,便衣警員下車與民眾發生爭執後,開槍擊中一名14歲示威者的大腿,遭到示威者追打,並向他投擲汽油彈,港警被燒到手後手槍還一度掉落在地上,港警撿回後持槍在路中打電話求援。

港警在4日晚間接近10點時,開始出動大批防暴警察,從多個方向驅離示威者,10點過後直接開槍發射催淚彈,並沿著街道向前推進,期間港警也逮捕了多名示威者,在4日晚間11點後港警陸續收隊,部分市民以及示威者也慢慢回到街道上。

林鄭月娥宣布實施《禁蒙面法》後,前學聯副秘書長岑敖暉與香港名人郭卓堅,下午不約而同向法院申請司法覆核,並要求法庭頒令暫緩蒙面法生效,香港高等法院今晚緊急開庭,但在接近午夜時,審理法官考慮後拒絕受理,不對《禁蒙面法》頒發臨時禁制令,《禁蒙面法》在5日零時正式生效,警務人員在「任何公眾地方」發現「任何人」使用蒙面物品,如果當事人拒絕讓員警核實身分,即屬犯罪,最高刑罰為監禁1年、罰款2.5萬元港幣。

週六(10月5日),為禁蒙面法實施首日,港人將連續兩日下午二時,於銅鑼灣發起港島大遊行,表達『惡法已推,法治已死』。

新唐人亞太電視 整理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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