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穀不青割不搶割 成熟再收割農民好收益

(左起)屏東縣米穀公會理事長陳漢桓、南區分署分署長姚志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高雄改良場副場長吳志文博士及新豐碾米工廠負責人林清棻先生,一起呼籲農友稻穀不青割、不搶割,共同維護稻穀好品質(農糧署南區分署提供)

【新唐人亞太台 2020 年 05 月 12 日訊】屏東地區5月上旬後陸續進入稻作收穫期,今年首波梅雨較微弱,農糧署南區分署長姚志旺呼籲農民,稻穀不搶割、不青割,水稻成熟度夠,才能種出高品質稻穀,稻穀賣出高的價格,農民收益也增加,清晨或傍晚後,因天涼露水濃厚,稻穀含水率較高,避免於該時段收穫稻穀,青米粒過高或含水率過高的穀稻品質相對較差,一般糧商收購意願也不高,賣相差,品質好的稻穀繳公糧或賣市場,農民收益都最高。

今年首波梅雨微弱 農糧署南區分署呼籲1期稻作不搶割、不青割(農糧署南區分署提供)
今年首波梅雨微弱 農糧署南區分署呼籲1期稻作不搶割、不青割(農糧署南區分署提供)

符合公糧繳交資格的農友,在稻穀收穫時,可到指定公糧業者處繳穀,如果有申報稻作直接給付的農友,在收穫時評估繳交公糧收益比繳售巿面高,一樣可以將收穫的稻穀直接載到公糧業者處繳交,政府仍會依公糧價格收購,農民收益有保障。

繳交公糧稻穀時,未熟粒(含青米粒)如果超過17%或含水率超過32%,就不符合公糧稻穀收購標準,也就是不能繳交公糧(農糧署南區分署提供)
繳交公糧稻穀時,未熟粒(含青米粒)如果超過17%或含水率超過32%,就不符合公糧稻穀收購標準,也就是不能繳交公糧(農糧署南區分署提供)

姚志旺說,農友種稻之土地如符合繳售公糧稻穀資格,且102~104年任一年度取得稻米產銷履歷驗證,或同期作申報種稻有案、參加稻米產銷契作集團產區,經營運主體契作收購有案者,都可以申報稻作直接給付,第1期作給付金為每公頃13,500元,為引導農友生產符合市場需求的稻米,與稻米產銷契作集團產區契作的農友,可領到額外加碼的優質稻米獎勵金每公頃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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