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醫材修法罰則明年起生效 這3大類嚴禁重消使用

許多一次性使用醫材價格昂貴,只要經過完全消毒,確實可以重複使用,藉此減輕病人經濟負擔,美、日等先進國家均有類似管理模式。(Image by Dominik Karch from Pixabay)

文:王澍清(NOW健康) 

你敢用二手醫材嗎?去年一次性醫材重消使用事件引發爭議,為此,衛福部推動醫材重消指引,修正《醫療法》,分階段進行納管,經專家討論後,除了3大類絕對不能重新消毒的醫材之外,其餘均可有條件的重消後使用。預定111年1月1日全面上路。


歷經6次專家會議,並參考國際做法,衛福部擬定「醫院重處理及使用仿單標示單次使用醫療器材作業指引」,衛福部次長石崇良表示,主要考量點為許多一次性使用醫材價格昂貴,只要經過完全消毒,確實可以重複使用,藉此減輕病人經濟負擔,美、日等先進國家均有類似管理模式。新制規定,下列3種醫材不得重消使用:


1.植入物:如心臟節律器、血管支架等,放到身體裡面,即便取出也不得重複使用。
2.血管醫材:長期暴露於血管血液的醫材,例如心導管。
3.庫賈氏患者使用過之醫材:使用於疑似庫賈氏症病患者的醫材,因消毒不易,禁止重複使用。


至於其他醫材,則由醫院提出申請,表列重消品項,並檢具相關重消作業程序、風險管控程序等報告,由衛福部逐一核定,通過審核後,始准重消後使用。


石崇良表示,因為每個醫院消毒及風險管理能力不同,某件醫材可能在A醫院可以重複使用,但在B醫院就可能不行,衛福部將在網路公布詳細資料,健保醫材比價網將清楚標示重消以及新品價格,醫師在術前務必與患者說明清楚,取得患者同意,始能手術。


石崇良說,指引公布後,醫院即可提出申請計畫,新制上路後,如果醫院使用3類不得重消醫材,最重可處停業處分,相關罰則明年1月1日開始生效。在其他醫材部分,則有1年過渡期,預計111年1月1日上路,未經申請、核准的醫材就不得重消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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