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警抓八議員 台朝野立委:荒謬不可思議

【新唐人亞太台 2020 年 11 月 02 日訊】香港警方日前,抓捕八名現任與卸任立法會議員,理由是涉嫌嫌藐視立法會和干預立法會人員執行職務,且不排除將抓捕更多人。中華民國、台灣朝野國會議員,感到不可思議。

立法院外交國防委員會召集委員 王定宇:「這樣動作就證明,香港沒有民意機關了,香港只剩下警察機關統治下的香港,它就是一國一制。」「這就叫法西斯、這就獨裁。民選民意代表組成的議會,在監督行政部門,(行政)警察單位竟以這些議員藐視自己議會,來進行逮捕,這何其荒謬。」

立法院民進黨團幹事長 鄭運鵬:「如果連民意代表都可(被)這樣濫捕,我不敢相信其他人還有人權。一國兩制都是假的,他們要的代議政治與民意代表,除了聽話之外什麼都不能做,這是非常悲哀的事。」

5月8日,親北京議員被指違規主持會議、違反大律師公會主席等人聯合法律意見。20多名民主派議員試圖抗議阻擋主持,被親北京建制派與保安人員阻撓,至少6名民主派議員被強行抬出場外。台灣的國民黨團總召林為洲1日臉書發文表示,「太不可思議了,竟然因?議會內部的程序爭議被捕!如果照這個標準,台灣立法委員應該全部被捕了。」慶幸自己「在中華民國。」

香港學者戴耀廷2日在臉書發文,列出香港基本法第77條 :「 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在立法會的會議上發言,不受法律追究。」 第78條 :「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在出席會議時和赴會途中不受逮捕。」

戴耀廷指出,兩條條文都是要保護立法會議員以確保他們能有效執行基本法賦予立法會議員的職能。 因此,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17(c)條藐視罪所說的「任何人」,不能只看表面意思來理解,而必須以此憲制背景去理解。 如果立法會議員也可以被指控「在立法會或任何委員會舉行會議時,引起或參加任何擾亂,致令立法會或該委員會的會議程序中斷或相當可能中斷」,那將大大限制了立法會議員們按基本法所賦予的權力去監察政府。 這也是為何特區政權不斷說香港沒有三權分立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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