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議會撐港、批歐中協議 促27國制裁林鄭月娥

【新唐人亞太台 2021 年 01 月 22 日訊】歐洲議會在21日通過決議案,力挺香港民主,並批評歐盟急著與中共達成投資協定,將讓歐盟喪失人權信譽。議案也要求歐盟27成員國,可根據類似美國馬格尼茨基法的《歐盟全球人權制裁法案》,推出針對性制裁措施,目標包括特首林鄭月娥等9位中港官員。

21日,歐洲議會以597票贊成、17票反對及61票棄權通過決議案,要求中港當局立即釋放近年因政治原因而被捕的香港和平示威者和民主反對派人士,以及12名因偷渡台灣而被中共囚禁的港人;促請當局撤回制訂《港版國安法》基礎的中共人大相關決定,並呼籲27個歐盟成員國考慮透過全球人權制裁機制,制裁香港特首林鄭月娥。

被點名制裁的中港官員,還包括香港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警務處處長鄧炳強、警務處前處長盧偉聰、保安局局長李家超、國務院港澳辦主任夏寶龍、港澳辦副主任張曉明、中聯辦主任駱惠寧、駐港國安公署署長鄭雁雄等9人。

歐洲議會議員漢恩(Svenja Hahn)在會議當中特別提醒議會,呼籲要利用人權機制來制裁這些違反人權的責任人與同夥;歐洲議會將與勇敢的香港人戰鬥在一起。

歐洲議會議員 漢恩(2021.01.21):「利用人權機制制裁中共責任人,及其在香港的同夥,堅持恢復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必須釋放民主反對派,並允許其在下次選舉中參選。勇敢的香港人,歐洲議會將和你們戰鬥在一起。」

議員同時批評歐盟,最近急於與中國達成全面投資協定,未能以該協定作為維持香港高度自治的談判工具,表示遺憾。議會並指出歐盟為達成協議,而不對嚴重和持續的侵犯人權行為採取具體行動,有可能損害歐盟捍衛全球人權的信譽。

歐洲議會議員 索雷(2021.01.21):「隨著在中國發生的人權違反事件不斷地增加,歐盟執委會急於(和中方)達成投資協議,可能損害到我們作為全球人權行動者的信譽。當(我們)在審查和投票(表決)這個協議時,不能夠忽視在中國令人擔憂的人權情況。」

歐洲議會議員取向具有一定影響力,因為相關投資協議仍需獲議會同意,這個協議最快將在今年年底審議及通過。決議案文件表明,議會將「審慎審核」該投資協議,並會在年底決議時將中國人權問題列為考慮因素之一。

新唐人亞太電視 國際新聞組編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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