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數通法規範大型業者 陳耀祥:Google臉書擬納管

數通法架構出爐,NCC未來將納管線上服務平台業者,NCC主委陳耀祥(圖)表示,國際趨勢是適度規範網路平台,因此Google、臉書(Meta)都會納入規範,至於批踢踢或LINE等通訊軟體,由於屬性與臉書不太一樣,內部仍在討論中。 (圖/中央社)

【新唐人亞太台 2021 年 12 月 30 日訊】數通法架構出爐,NCC未來將納管線上服務平台業者,NCC主委陳耀祥表示,國際趨勢是適度規範網路平台,因此Google、臉書(Meta)都會納入規範,至於批踢踢或LINE等通訊軟體,由於屬性與臉書不太一樣,內部仍在討論中。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昨天公布數位通訊傳播服務法(數通法)草案架構,這是台灣首度立法納管跨國大型網路平台業者。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天審查111年度總預算案NCC單位預算,國民黨立委洪孟楷關注數通法架構中,哪些平台可能是後續公告的「指定線上平台服務提供者」以及標準為何。

陳耀祥表示,數通法架構中,包括五類網路服務可能會納入規範,負擔義務由少到多分別為連線服務者、快速存取服務者、資訊儲存服務者、線上平台服務提供者,以及第五類「指定線上平台服務提供者」。

他強調,數通法原則是規模越大,負擔責任、義務就相對多,主要參考歐盟數位服務法(DSA)草案精神。大型網路平台Google、臉書一定會管,中小型要看屬性。

針對NCC衡量「指定線上平台服務提供者」原則,陳耀祥會後受訪表示,目前只能說用戶數、平台影響力、瀏覽量都可能是考慮標準,不論用哪個標準,Google跟臉書兩個平台應該都會落入指定名單。

至於批踢踢或LINE等通訊軟體,陳耀祥認為,屬性跟臉書不太一樣,網路服務要如何定義分類、是否納管,也是內部目前討論重點,「這條線怎麼切,需要做更細緻討論」。

外界質疑數通法是否有網路戒嚴疑慮,陳耀祥回應,數通法規範是大型網路平台為主,需要負擔責任跟義務,沒有網路戒嚴問題。網路規管也不需要有任何登記制,規範業者的重點包括資料保護議題、消費者權益議題等,業者須有透明度報告,「會以自律為主,真的沒辦法法律才會介入」。

依照數通法草案架構,負擔最多義務的網路平台,要做到廣告揭露,如果移除使用者貼文或停權時,必須說明原因,並提供內、外部救濟機制,後續也要透過去識別化方式,把被下架資訊刊登在共同資料庫讓外界了解。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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