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廖國棟涉收賄哽咽求無罪 一審7/6宣判

台北地方法院16日針對立委涉收賄案一審開庭,被告丁復華(左)於庭上承認全部起訴事實,並表示他感到很慚愧,本案他犯的最大錯誤就是不該收賄,他非常後悔,也盼能獲緩刑機會。(圖/中央社)

【新唐人亞太台 2022 年 02 月 16 日訊】立法委員廖國棟、蘇震清等人被控貪污收賄案,一審今天開庭就廖國棟所涉進行辯論。廖庭上激動哽咽說,被冤枉陷害,沒有收賄,求判無罪。一審訂7月6日宣判。

一審台北地方法院今天開庭,從早上9時30分起至晚間6時30分結束,庭訊長達9小時,廖國棟在庭上表示,案件偵查之初,調查局幹員從台東把他帶到台北偵訊,他本身就有高血壓、糖尿病等,當時沒有帶藥,偵訊期間身體不舒服,記憶思緒混亂,幾近崩潰邊緣,可能講了對自己不利的說詞。

廖國棟說,在調查局跟檢方的偵訊期間,有律師陪同,筆錄自己有看過,律師也看過之後才簽名,這是按照程序。

被控收賄新台幣790萬元部分,廖國棟強調「我是無罪的」,他從來沒有聯絡過同案被告李恒隆、郭克銘。本件沒有期約、要求或約定,卻說他有罪,他否認犯罪。

廖國棟庭末最後陳述時,情緒激動一度哽咽說,他是受害者,被設計、冤枉、陷害,辦公室主任丁復華說他有授意、指示,並非事實,他真的沒有收賄,求法官判他無罪。

被告丁復華於庭上承認全部起訴事實,他感到很慚愧,本案他犯的最大錯誤就是不該收賄,他非常後悔,不知如何彌補,只能在法庭誠實面對,他願意領受法院任何處罰,若法官能考量他要照顧年邁母親與幼兒而給予緩刑機會,他會非常感激。

被告郭克銘全盤認罪,承認犯了大錯,受委託辦事就算理由再正當,手段也應正當,且自己沒有分清楚單純感謝與行賄之間的界線,案發後,他不斷反省,願意承受罪責,請求法官能考量他要照顧年邁父母終老,給予自新機會。

李恒隆則說,送立委錢的事他全部承認,他還有很長的仗要打,大是大非的事他吞不下去,SOGO案的事實是太流從來沒有邀請遠東徐旭東來增資,刑事、民事、行政法院都判增資案是虛偽不實,經濟部卻將錯就錯不願訂正,經濟部官員李鎂還高升到公平會主委。

李恒隆提及,他自白犯罪,應可適用證人保護法,因為有幫助法院及檢方就案件還原事實,他確實做了愚蠢的事,也請求社會大眾原諒。辯護人則請求法院量刑6個月以下,得易科罰金及宣告緩刑。

一審合議庭審判長庭末諭知廖國棟的部分辯論終結,訂於7月6日宣判,本案因龐雜,另訂18日辯論立法委員陳超明收賄部分,23日則就前立委徐永明所涉部分辯論。

全案緣於,前太流公司負責人李恒隆涉嫌透過中間人郭克銘等人行賄立委蘇震清、廖國棟、陳超明、前立委徐永明等人,透過公司法修法或舉辦公聽會等方式,施壓經濟部官員撤銷太流增資登記,企圖奪回SOGO經營權。

台北地檢署查出,廖國棟涉嫌收賄新台幣790萬元、辦公室主任丁復華收賄180萬元,檢察官偵查期間聲押禁見廖、丁等人獲准,110年9月間依貪污治罪條例對於職務上之行為收受賄賂罪嫌起訴廖、丁等人。案件由台北地院審理。

(新聞來源: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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