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話壇:福建冤案(六)無家可歸

曾明英的冤屈:四次被拆遷 上訪被勞教主播:觀眾朋友們大家好,百姓話壇節目又與您見面了。福州市晉安區政府《2008年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總結》中有這麼一段話:“說是拆遷工作也遇到部分阻力,如林旭光等2戶提出溫福鐵路拆遷“五證”不齊全,屬非法拆遷,征地拆遷範圍擴大,土地賠償款上級補償15萬,到村一級只餘下了7.5萬,被挪用,雖經過反覆說明,仍然堅持已見,拒絕拆遷,這個文件還說林旭光多次到省、市、區有關部門上訪,並多次鼓動組織有關人員進京上訪,給社會造成不良影響,林旭光被公安機關給予勞教一年處分。”這個文件說的林旭光是一位有語言障礙的殘疾人,家中有兩個孩子,原本與妻子曾明英一起經營一家食品雜貨店。馬到底是甚麼樣的冤,使得他放著舒服的小日子不過,一個勁的上訪,以致還被政府勞教了一年呢?妻子曾明英向我們講述了他們的經歷。曾明英:被強拆了四次.現在是生活沒地方,家裏面很困難很困難。但我們那邊政府都沒有從來都沒來關心過。主播:林旭光雖然有語言方面的缺陷,但是為人勤快,和妻子曾明英一起,把小店舖經營的是有聲有色。曾明英:在這樣以前我們夫妻,我老公是殘疾人雖然他是殘疾人我一天在店裡面都要16給小時,我老公就去拿貨,我都是用一個本子他因為說話殘疾語言就是講話不能溝通的,我就說寫到那個本子上面然後就叫他去拿貨,他就一樣一樣的拿回來,我們辛辛苦苦的做了十幾年的店面就這樣子,就是賣吃的啦還有用的啦也賣一點,米呀麵條甚麼都有賣的,等於像小百貨店一樣甚麼都有賣,這個就是我以前那個店,我店面是這樣子的,無憂無慮的,也不是說很那個,但是我們可以吃穿不用愁。主播:2006年當地政府以溫福鐵路拆遷拆遷為名,強行用超低價收購林旭光曾明英的店面和住房。曾明英:這個是店,這個店面跟我2006年被強制拆掉的就是溫福鐵路的,這張也是溫福鐵路的。你看一下這個是溫福鐵路那個賠償方案,你看一下,我店面差一點53個平方只賠了我2萬多塊錢,我房子是差一點點240麽,只賠我8萬多塊錢,安置房買30平方都買不到。我跟你說他們的安置房,一平方是2900多,我們這裡就是240個平方差一點麽,240個平方只賠了8萬多塊錢,你說差距有多大,市場價我們那邊要四千多了現在,像我們那樣子的商品房,要4千2了。市場價我那房子肯定,就是說一平方,要50幾萬,60萬吧。主播:在當地政府沒有與被拆遷戶簽署任何補償協議的情況下,林旭光曾明英的店面和住房於2006年12月被強行拆除。曾明英:溫福鐵路就是說貼出來,沒有達到任何的協商,完了他就給你拆掉了,沒有達到任何的協議甚麽都沒有簽,他就給你拆了。一分都沒有甚麼都沒有給你協調,就這樣給你拆掉了。拆的那天,就是一大批人4,5百人就是直接到來到我房子那裏去,然後我婆婆還在家裏,他就家裏牆都鉤下去,鉤了,然後有人就說,裡面還有人啊,你都鉤下去。我婆婆還在裡面,然後才被救出來的,不然我婆婆都被壓死在裡面了。我那個婆婆腳痛嘛,然後不方便嘛,他們進去給我就是,也不管裡面有沒有人,就是先給你鉤,還好那天人多,不然我婆婆已經壓死在裡面了。主播:現在這段錄像就是當時拆遷現場的情景。曾明英還提到,本來按規定,因為修筑溫福鐵路被拆遷的人家有155戶,但是最終被拆遷的卻有311戶,多了一倍。曾明英:不懂嘛,老百姓就是不懂,開始被它們騙的騙了,沒辦法,又是恐嚇,又是那個的,有的老百姓實在沒辦法就只有這樣簽掉了,就是吃虧也是簽掉了,就這樣子,所以說我吃虧太厲害了,所以說就這樣子,就是簽不下來,才變成這樣子,這個都是政府逼著我們走這條路主播:曾明英的丈夫林旭光雖然口不能言,但是心裡有數,自己的房子被拆了至今沒有任何賠償,政府這樣做,不就是等於明搶嗎?為了一家人的生計,他走上了去北京的上訪路。曾明英:這個是我老公的相片,他是殘疾人,也是上訪到處都是上訪去過,始終得不到解決。現在連家都不敢回。被他們強制拆掉以後,我老公就去上訪嘛,上訪他就怕我們,去上訪然後就把我公無緣無故抓進去,關勞教關了一年。八月十八號晚上被抓了,就是2007年8月18號,就是跟綁架一樣,到晚上到朋友家去玩釣魚回來,騎的摩託車,在路上十幾個二十個人就把他攔下來像綁架一樣的綁著無緣無故的。就這樣抓進去關了一年勞教,我們還以為這個人怎麼回事呢,找不到人,都兩三天瞭然後我們村裡保安隊長就來跟我說,你老公被晉安區抓了那個武警隊抓了,我說無緣無故我老公犯了甚麼罪被抓了,就是這樣子所以我也是去北京為了我老公這樣子也上過訪,上過很多部門,省市的還有區的都去上過,所有都沒有得到解決,然後我老公被無緣無故關了一年有後現在回來也已經一年了,沒有達到任何的協商也沒有任何解決的方法。主播:2009年5,6月間,當林旭光還在北京為自己的住房問題上訪的時候,家鄉的祖傳老宅又突遭當地政府強拆,據村民透露,強拆隊伍龐大,約有三、四百人的。目前林旭光和弟弟林旭強已無家可歸。曾明英:這個就是我老宅的大門被他們無緣無故的敲掉的,這張沒有我們任何同意把我那個房門拆掉就是這樣子,這平方量去了,把我家裏面的很多財物也給我搞的都沒有了,起碼兩百年以上了,祖祖輩別已經很早很早的房子,老宅也是被他們今年5月23號被強行拆掉的,這張是今年2009年6月11號也是我爺爺解放以前的房子,總共是五層樓因為那個照相機只能照到四層,是6月11號也是被強行拆掉的,也沒有得到任何的協商,就給我拆掉。這個是高速公路跟那個三環路的,這個是今年被強行拆掉的,這兩個。主播:林旭光一家人3年來遭到當地政府4次強拆。他的姐姐林琴在丈夫病逝後,留下她孤兒寡母生活艱辛然而就是她的房子也在2006年10月被強拆的,拆房子前警察還把她強押到拘留所關了15天,放回到家時,房子已被剷平。曾明英:2006年12月30號,把我房子拆了,還有店面拆了,還有那個2006年10月11號,我姐姐跟我弟弟的店面也被他拆了,我姐姐是殘疾人,是個寡婦,小孩子才2歲多一點,我姐夫就死了,然後沒辦法,在福建沒辦法生活,才到我們娘家這邊來。爸爸的店面分給她一點點, 2006年10月11號,被他,就是說開頭是跟他們講理講法就被他們抓進去,抓了被拘留15天。回來的時候,就無家可歸,也是政府所為他們把房屋又給我姐姐店面還有後面的房子鉤掉,回來就無家可歸,母女倆連住的地方都沒有,很可憐到現在已經3年多了,還拿不到房子,現在就我姐姐就靠500塊錢母女生活。主播:林旭光去年8月勞教期滿,獲得釋放,但是因為怕再一次遭到迫害,不敢回家。他在互聯網上發表了一封公開信,講述了自己的心聲。“我現在不敢呆在家裏,怕兒子穿的舊衣服,怕老婆夢中驚醒的流淚,怕老媽提心不安的心情…… 做為一個安分守法的水庫農民因為拆遷,房屋被強拆,財產被掠奪,依法抗爭反被以抗法等莫須有罪,慘遭打擊報復,現一無所有的我實在太冤了。哪一天我被地方政府迫害死了,家裏老少怎麼辦?希望敬請各界人士能指路——我應該怎麼辦?”曾明英:是去年8月8號就釋放出來,現在已經將近一年了,沒得到任何的賠償,這次又把老宅子跟那個強拆掉了,所以說就是這樣的,我們老百姓上訪沒有門這樣子,走過很多省會,北京那邊我們自己那邊都已經走過,走的實在好難,去上訪就是說叫你回去解決,回去解決了,回到我們當地又沒的解決。主播:談起自己現在的生活處境,曾明英感到十分傷心。曾明英:我家裏現在吃飯的鍋碗瓢盆甚麼都沒有,去我弟弟那裏去搭鍋煮飯,我灶甚麼都沒有碗甚麼都沒有,一無所有,住的都沒有,現在住在那個好像是跟甚麼一樣的,用那個,桌子拼一下就是床這樣子,真的是慘無人道那樣子,真的是沒辦法生活,我小孩子又還要讀書,我小孩子小的9歲,還有一個17歲,現在變成無家可歸了。為甚麼走到這一步,都是政府逼我們走出來的,我們老百姓也不願意走到那個,強拆了我第一次,強拆了我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你說還要不要我們老百姓活命呀,現在連吃飯都煮飯鍋碗瓢盆連一根線都沒有,叫我們怎麼生活,現在我家裏的小孩子飢一頓飽一頓的我都不知道怎麼樣,現在一個月就靠五百來塊的生活費,你說我一家四口,小孩子還要讀書,你說叫我們怎麼生活?主播:住房沒了,生活來源也被斷了,現在的曾明英只能靠去私人幼兒園打點兒零工,靠著每月500元的工資支撐一家老少的生活。曾明英:以前是一家5口人都是靠做生意,以前我們那裏房子還可以住,現在甚麼來源都斷掉了,都沒有生計,沒有收入就靠我那500塊錢來生活,你說一家子這麼多人怎麼生活,全家就是都是很困難很困難,也不知道現在要怎麼辦。這樣子一直下去,我們老百姓真的是只有等著死了,甚麼都一無所有,吃成困難,住成困難。你說叫我們老百姓怎麼生活?!主播:好的觀眾朋友們今天的百姓話壇節目到此就結束了,我們下週再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