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國豪送少觀所 收容禁見!

【新唐人亞太台2010年8月27日訊】翁奇楠命案主嫌廖國豪犯案當時,年紀還未滿18歲,投案之後,警方經過1天1夜偵查,訊後出動維安特勤小組,荷槍實彈將廖國豪移送到少年法庭,法官也隨即裁定將廖國豪收容在少年觀護所。 我們的頭條報導。

投案經過1天1夜,廖國豪在警方安排下,坐上偵防車被移送少年法庭,身旁一左一右員警戒護,廖國豪被穿上防彈背心,臉上不見疲累,卻維持投案當天的冷靜神情。

就怕移送過程出亂子,維安特勤警力荷槍實彈,手持長槍全程戒護。

台中地院襄閱庭長 張國忠:

「犯案的時候未滿十八歲,所以按照少年事件處理法的規定,警方在訊問完畢以後,應該要移送法院的少年法庭,目前已經收容,已經移送到少年觀護所當中。」

廖國豪將被收容在少年觀護所,不得責付,原因在於廖國豪涉犯5年以上殺人重罪,可能還有串證之虞。

台中地院襄閱庭長 張國忠:

「因為他涉犯本刑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再加上他是長期逃家在外流浪,承審法官認為廖姓少年,顯然責付不適當。」

新唐人亞太電視 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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