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純油 將強制標示「調合油」

【新唐人亞太台2010年9月23日訊】您家中用的食用油,是純的嗎?市面上部分油品打著橄欖油名義販售,成分卻以便宜的黃豆油為主,恐怕有誤導消費者的嫌疑,衛生署公告,從明年3月開始,混合多種油的食用油,必須標示「調合油」,不能混充「純油」販售,否則最高將罰20萬!

市面上的食用油,琳瑯滿目,有的是100%,也有所謂的「調合油」,但仔細瞧,這罐油標榜「橄欖調合油」,想當然裡頭大部分應該是橄欖油吧!但主要成分其實是黃豆油。

葵花調合油,也是黃豆油最多,葡萄籽油更妙,內含物有芥花油、葵花油、葡萄籽卻放在倒數第二項。

民眾:

「調合油裡面有很多種成分的話,大概就不會去選它了。」

民眾:

「(標示的其實主要不是橄欖油,但是卻賣你比較貴的價錢),對,有點被欺騙,所以我要買的時候一定會很注意成分。」

其實混合油吃了不傷身,但名字有「橄欖、葵花」,售價就會比一般黃豆油多出2成5到好幾倍。

不能讓民眾有疑惑,衛生署公告,明年3月起,宣稱一種油品名稱的油,必須占內容物5成以上,兩種油就得各佔30%以上。

衛生署食品組科長 劉芳銘:

「沒有依照比例成分去標示,主成分去標示(油品名稱),就是標示不實的部分,可以依法(食品衛生管理法)19條,處4到20萬元的罰鍰。」

聲音來源:食品業者公關

「我們現行在外面的包裝,其實都符合現在的規定,明年只要政府三月公告的時候,其實我們市面上所有商品,都會符合政府的公告。」

除此之外,花生油調合油不在法令規定之內,但衛生署強制規定業者清楚標示油品名稱,好讓消費者買的安心。

新唐人亞太電視 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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