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爾標錯價 消費者告贏須出貨

【新唐人亞太台2010年11月2日訊】戴爾電腦發生多起網購標錯價事件引發消費糾紛。一名潘姓女網友,去年6月在戴爾官網,以線上刷卡方式購買2台20吋液晶螢幕,總共2699元買下總價17000元的產品,沒想到戴爾認為標錯價不肯認帳,消費者憤而提告,最後台北地院判決戴爾敗訴,須依約出貨。

網路線上購物夯,但去年6月25日,戴爾電腦線上購物官網,卻發生液晶螢幕原價7999元19吋和原價8717元20吋商品標錯價的烏龍,結果戴爾不肯認帳, 只給每人1000~3000元不等的折價券,相當原價8折購買液晶螢幕,一名潘姓女網友憤而向台北地院提告,一審敗訴,不服再上訴,二審改判潘女勝訴,依法戴爾必須要出貨。

行政院消保官 吳政學:

「戴爾判決的部份,不同法院有不同的判決,那目前為止,判決的消費者敗訴有七件,那消費者勝訴有兩件,但我們樂觀其成,業者在網頁上,有呈現的價格內容部份,你就應該視為其的一部分,依照這樣的價格內容來做出貨。」

網路商品標錯價事件頻傳,去年不只戴爾不到1個月連兩次標錯價,今年7月蘋果電腦也發生類似情況,這次網購糾紛判決結果,也意味業者不再佔上風,消費者的權益可以獲得伸張。

消費者:

「勝訴是應該的,然後戴爾必須拿出誠意出來。」

消費者:

「網管那邊在做的時候,要做第二次的確認在上架,這個東西你上架,人家消費者買了,就要賣。」

對此,戴爾也透過公關公司發布聲明稿,聲稱尚未收到法院的正式來函,不便做出任何評論和回應。

新唐人亞太電視 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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