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公佈電視談話 速看爭議《禁蒙面法》

【新唐人亞太台 2019 年 10 月 05 日訊】港府推出《禁蒙面法》激起全港18區民眾上街抗議後,週六(10月5日)港人再發起「全民蒙面遊行」,香港特首 林鄭月娥今天沒有正面回應港人的五大訴求,僅發表電視談話反駁。

從5日凌晨起,任何人不得在非法或受規管的集會遊行,使用蒙面物品,違者可處監禁1年或港幣2萬5千元罰款。警務人員可以在「任何公眾地方」,截查蒙面市民,如果當事人拒絕員警核實身分,即屬犯罪,可處罰款港幣一萬元或監禁6個月。有分析指出,港府援引《緊急法》等同繞過立法會,香港特首拍板,法令效力之廣,可能擴及網路等通訊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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