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界李莊案 反腐記者刑滿再加刑

【新唐人亞太台2011年6月10日訊】中國前北京《法制早報》記者齊崇淮,因揭露山東滕州市委豪華辦公樓事件,2007年被判4年徒刑,本月將刑滿,週四(9號)下午滕州法院以漏罪重審,再判收監 8年,他的妻子聽到消息後跳河被救。這起案件被喻為「新聞界李莊案」。

山東滕州檢察院以「漏罪」為由,重審齊崇淮案,週四下午,滕州法院以「敲詐勒索罪」及「職務侵佔罪」,兩罪判處合併執行 12年,扣除齊崇淮已執行的 4年,需再收監 8年,齊的妻子焦霞聽到判決後跑到丈夫揭發弊案的滕州市委大樓,想自殺,但進不去,因而轉欲投河,所幸被及時攔阻。

齊崇淮妻子 焦霞:「真的絕望了!沒有真理了,看到他們領導們得意忘形那樣子,我真的崩潰了!我老公臨近要出獄了的時候,就又判12年,再說他被指控的那些罪名根本都不存在,原來起訴過的又重新提出來的指控,就是明顯的打擊報復,它那個最終目的就是不讓他出來。」

齊崇懷在2007年就被滕州法院以敲詐勒索罪,判處4年徒刑,這個月25號將刑滿出獄,6月9號法院卻突然重新審判;律師劉曉原在博客中指出,該案重審除了有重複指控的問題外,最大的問題是找不到“被害人”;辯護律師王全章也表示,齊崇懷被指控所拿的錢,其實是業務提成。

辯護律師 王全章:「第二個部分就是說職務犯罪的問題,齊崇淮實際上沒有拿到報社的工資,報社給他的錢實際上也就是應該給他的報酬,業務的提成這樣一個(錢)」

劉曉原律師在其博客中還披露,齊崇淮原案2007年判決時,被指控涉案的還有另外兩人,可是這次的判決卻只追究齊崇淮,這是顯然是選擇性執法、報復性執法。

新唐人記者 秦雪 方源 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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