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榮集團創辦人張榮發於2016年1月20日過世,2014年手寫遺囑中指定將存款、股票、不動產全留給其二房獨子張國煒,指定張國煒接任長榮總裁;大房三子張國政對於遺囑內容無法接受,提出遺囑無效訴訟;法院是依照張榮發病歷資料、證人說詞等,確認張榮發在立遺囑時的神智是清楚,並且有公證人在場公證,遺囑密封處、封縫處均有簽名,一審確認張榮發遺囑有效;案件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二審今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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