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積極推動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後復建工作,《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後重建特別條例》300億特別預算。中央最新核定10件共11億5746萬餘元辦理河川、排水上中下游系統性治理工程、用地取得及清疏,由花蓮縣政府代為執行,為求復建時效,縣府於3月30日115年第二次縣務會議審議通過,列墊付案並納入116年度預算,最快本月起陸續動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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