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組織“多倫多18” 兩成員被判刑

【新唐人2010年6月24日訊】週三,多倫多恐怖組織“多倫多18”的最後兩名成員,因為知情並參與恐怖集團而被定罪。

29歲的史蒂芬-昌德,25歲的阿薩德-安薩裡,被安大略省高級法院宣判有罪,因為他們在知情的情況下參與了恐怖集團,因而將面臨最高10年的徒刑。昌德的罪名還包括欺詐銀行和為恐怖組織貸款。他可能面臨無期徒刑。

昌德和安薩裡是加拿大第一批被陪審團,而不是被法官裁決為恐怖份子罪名的。

政府指出,這些恐怖份子曾討論過,在加拿大可能攻擊的目標,包括核電站和議會等等。2006年夏天,多倫多警方一舉捕獲了這18名恐怖份子,成了當時世界各地的頭條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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