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隱多日!陳星聲明非誘姦認婚外情

【新唐人亞太台 2017 年 05 月 10 日訊】歡迎回到新聞現場。女作家林奕含之死,最大關係人陳星,神隱多日後,昨天(9日)終於發表公開聲明,表示是在林奕含北上唸書後,兩人才開始交往,後來因為女方父母反對,最後畫下休止符,而偵辦此案的台南地檢署,表示已經北上搜索過陳星住處,也約談過陳星,但對於細節,不願透露。

26歲的女作家林奕含,年輕生命嘎然而止,讓人嘆息,而事後牽扯出輕生原因竟是和補教老師陳星有關,引起嘩然,而當事人陳星神隱多日後,終於發表公開聲明,強調沒有神隱、沒有逃亡,更不是狼師,一直在台北,承受沉重的輿論壓力,他和家人的身心,也瀕臨崩潰。

還說,2009年8月,林奕含上台北念大學,兩人已無師生關係,所以才會交往大約2個多月,後來,對方父母知道,要求分手,關係就劃下休止符,而這段說法被外界質疑是規避刑法第227條。

台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 陳建弘:「刑法第227條規定對於16歲以上,如果是合意發生性行為的話,是沒有處罰的規定。」

台南地檢署表示1日開始主動調查此案,已經約談過陳星本人,也到過住所搜索,目前等待林奕含雙親忙完喪事,才能取得女方說法。

台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 陳建弘:「本署充分體諒家屬心情,並尊重家屬意願,仍持續與家屬聯繫當中,期待家屬能到署說明,並提供相關事證。」

陳星在聲明中強調,林奕含16歲就有嚴重憂鬱症,新書發表會時,也說自己不是書中女主角,並非自傳。陳星也表示,他會配合所有司法調查,希望社會大眾別讓他的家人,承受一切不實指控,而這篇聲明,法界人士看來,絕對有高人指點。

律師 裘佩恩:「用已經北上讀書才開始交往,那這部分也避開在20歲以下,有沒有合誘子女離開父母的行為,既然已經北上讀書,就沒有這條適用,這聲明稿確實是用這樣方式,避開非常多法律方面的一些質疑。」

而在司法單位介入之後,希望能釐清真相,是誘姦還是師生戀,恐怕是外界共同的疑問。

新唐人亞太電視 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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