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新變中資 台灣資訊安全備受考驗

【新唐人2010年2月28日訊】新聞週刊206期

除了前面提到的南山人壽被中資收購的案件外,這星期台灣立法委員另外揭露了一件與中資有關的案子,影響層面似乎更令人擔憂。台灣企業資源規劃ERP大廠鼎新電腦,因為母公司鼎捷集團控股公司股權結構改變,由外國投資人身份變更為中資,引發台灣各界質疑鼎新電腦承包的台灣政府及各大企業標案,機密資料可能因此外流,使台灣整體資訊安全備受考驗。

民進黨立委潘孟安22日揭露,今年1月8日和11日,經濟部國貿局透過限制性招標方式,將「個人電腦隔離作業防護專案」、「九九年經濟部駐外單位電子檔案管控專案」兩項標案,交給鼎新電腦承攬。但1月27日,經濟部投審會通過核准鼎新電腦變更為中資身份,政府卻沒有補救措施,違背「大陸地區人民來臺投資許可辦法」第八條禁止中資投資的規定,嚴重危及國家資訊安全。

民進黨立委潘孟安:「針對鼎新這個個案,我們黨團強烈要求投審會必須嚴格把關,對於大陸地區人民來臺投資許可辦法第八條禁止中資規定要嚴格執行。」「強烈要求經濟部國貿局,對包括經建會在今年1月27號變為中資的所有成標案,馬上進行解約。」

潘孟安表示,中共網軍早已無所不用其極滲透台灣政府網站,日前也有週刊報導台灣全民健保資料被中共官方取得,使民眾就診資料被一覽無遺,如今連政府資訊都被入侵,加上兩岸簽署金融監理合作備忘錄MOU後,台灣連個人金融、信用資料都可能不保。

潘孟安說,如果其他企業比照辦理,標得總統府、國防部等單位標案後,然後被中資收購,政府將形同門戶洞開。他要求行政院應該從政策面限制中資企業競標資格,而不是全面開放。

據天下雜誌2006年調查,台灣製造業前1000大、服務業500大和金融業100大中,分別有53.5%、31%和18%是鼎新電腦的客戶,鼎新除了持有台灣各主要企業資訊系統的「程式原始碼」、「備用最高權限密碼」和「代管資料庫」之外,還可以接觸到主要企業的營業秘密及客戶隱私資料。外界普遍擔憂,鼎新電腦轉為中資後,這些企業的秘密隱私資料將讓中共輕易取得,更何況鼎新承包過許多政府機關標案,台灣整體資訊安全將受嚴重打擊。

警察大學副教授董立文指出,鼎新除了承包國貿局的標案外,同時還有國防單位的案子。

警察大學公共安全系副教授董立文:「過去十年間,鼎新電腦其實承包政府各個單位的標案,政府標案,超過兩百件,國防部202兵工廠是鼎新電腦標的案子,我們的軍備局,國防部的軍備局,跟軍購有關的資訊安全的,也是鼎新電腦標的案子。」

鼎新電腦原來是上市公司,2007年12月與鼎華投資合併後,隨即撤銷公開發行。2008年宣佈與中國神州數碼透過股權轉換方式,成立鼎捷集團控股公司。而神州數碼是從中國最大的電腦廠商聯想集團分割出來的中共官方扶植重點企業,神州數碼同時也公開在自己的網站上指出,已經和全國最高軍事學府的中國解放軍國防大學正式展開合作。

警察大學公共安全系副教授董立文:「像這種公司一定有他們(中共)政府的背景,乃至於國安部的背景在裡面,結果這家公司跟台灣資訊安全最大的公司合併在裡面,就變成我們國防部或者國貿局資訊安全的漏洞,就通通流到中國大陸那邊去了。」

國防部對鼎新承包國防單位的案子可能引發的國安問題,沒有做出任何回應。國貿局第二天(2/23)則表示,將與鼎新解除合約,並重新辦理招標。

國貿局副局長徐純芳:「國貿局的立場很清楚嘛,就是因為鼎新現在已經轉中資了,所以我們決定要跟他終止終止合約,也就是解除原來的合約關係,並重新辦理招標。」

鼎新電腦則表示,會根據原來與國貿局簽訂的合約標準進行抗辯。

鼎新電腦發言人林先生:「我們跟國貿局這個案子不是算新的案子,我們是之前就有一些案子在合作,延續下來的案子。」「現在政府沒有經過我們的同意去片面做這樣的解約,而且他的後面的法源依據本身也是很有問題,所以這一點我們可能還會繼續做一些抗辯。」

專精於企業購併與資產規劃的專業律師表示,股權多少才算「中資」,在公司法、證交法等不同法律有不同定義,國貿局依投標規定執行,就沒有違約問題,並非鼎新所稱的欠缺法律依據。

鼎新說,神州數碼只佔鼎新電腦6%的股權,是為了在大陸發展所進行的策略合作,對公司不起決策作用,被定義為中資企業很不公平。

智慧財產權專業律師童文薰:「我反而不覺得說因為6%比例很低,它的影響不大。我反而會懷疑,就是說一般公司不會在沒有必要的情況之下,釋出這樣的股權出去,那你釋股的目的是甚麼?」

專業律師說,問題不在於股權多寡。

智慧財產權專業律師童文薰:「真正的問題在於,以Google為例,就是說你100%的美商的資本,中共都特別的派人潛伏在它們公司裡面,竊取它的商業機密。那麼以鼎新這樣的一個公司,明白的它是有中資,有很多公司沒有中資啊,那經濟部就認為這些公司都是安全的嗎?當這些公司大部分所用的軟體人員都在中國 的時候,這些公司是安全的嗎?」

專業律師建議台灣政府應該做到「淨室原則」(clean room),未來的政府標案,承包商應該像美國電腦龍頭公司一樣,保證沒有中國人員參與,因為國家的安全沒有太小心,只有更小心。

有評論指出,馬政府透過海基會與中共洽簽的所有協議,都只有原則性的概略,廣泛而空洞﹔而實際涉及修改現行規範並落實作為的,全都體現在政府各部會的行政命令中,使得這些真正隱藏要害的「細節」,在社會上並沒有引起關注。鼎新案就是一個例子。幸好台灣還有民主制度,鼎新的中資案,證明民選出來的民意代表在立法部門必須扮演好把關的角色,提醒政府作好風險管理,不能任憑宰割,這正是民主的妙用。

新唐人亞太電視 陳美生 台灣臺北報導